公务员宣誓|税务主任问何谓违反声明 签署后遭著令退休 求覆核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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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要求公务员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一名税务局助理税务主任,声称向税务局询问,是否必需签署声明,以及如何定义违反声明。助理税务主任其后呈交签署的声明,公务员事务局最终以公众利益为由,著令他退休。助理税务主任认为著令他退休的决定,属不合理和程序不当,昨(29日)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公务员事务局的决定。

申请人为王秋明,答辩人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税务局工作逾25年

申请人在他亲自撰写的申请书透露,他在税务局工作逾25年,退休前为助理税务主任。于本年1月,公务员事务局要求所有于2020年7月1日前入职的公务员,需表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税务局于本年1月底,要求申请人呈交已签署的声明。

已呈交签署声明仍遭著令退休

王于本月2月致函税务局,询问是否必须签署声明,以及如何定义违反声明。公务员事务局于本年8月去信申请人,指会把王的个案转交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决定是否著令申请人退休。

王其后补充陈述,并呈交已签署的声明。惟公务员事务局于本年8月30日以公众利益为由,著令王退休。王退休的生效日期,为本年10月25日。

未有给多充份理据

王称,他已呈交签署的声明,没有理由不接受其声明,著令他退休的决定属不合理。此外,公务员事务局亦没有就著令他退休给予充份的理据,因此该决定亦属程序不当。

案件编号:HCAL16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