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内地办入境事务组下周一起将处理三类申请 包括首次申特区护照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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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今日(26日)宣布,下周一(29日)起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除了处理合资格人士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外,亦将处理合资格人士首次申请特区护照或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的申请。

入境事务处宣布,下周一(29日)起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将处理特区护照等三类申请。(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及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在新措施下,合资格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特区护照申请人,可透过上述内地办事处,递交其首次申请或换领特区护照申请,或以邮递、投递、亲身、经互联网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其申请至香港入境处。

在换领签证身份书申请时,身处内地的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驻内地办事处亲身递交换领申请,或邮递申请至香港入境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特区护照及签证身份书均可选择在任何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领取,

至于申请回港证,身处内地的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亲身递交换领回港证的申请,并授权一位香港咨询人在所选定的香港入境处分区办事处代为缴交申请费用及领取回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