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两男1女涉在旺角骚乱向警员掷玻璃樽受审
去年大年初一深夜旺角发生骚乱,警方拘捕多名涉嫌与事件有关的人士,其中2男1女被捕并控以暴动罪的被告,其案件今(9日)于区域法院审讯。控方在开案陈辞指,3名被告在事发时,向警员投掷玻璃樽及约2米长的竹枝,而竹枝更击中一名警员的小腿,警方当场拘捕3人,事后发现有闭路电视及传媒片段拍下犯案经过。
3名被告依次为港大女生许嘉琪(22岁)、学生麦子晞(19岁)及厨师薛达荣(32岁)均否认一项暴动罪。控罪指,2016年2月9日凌晨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一带参与暴动。
控方指骚乱始于执法人员处理小贩问题时被包围
控方开案陈辞指,2016年2月8日午夜,因执法人员处理投诉小贩问题而遭包围,引致大批示威者到旺角砵兰街朗豪坊聚集,并与警方对峙,其他警员则紧急奉命到场增援及控制人群。
及至2016年2月9日凌晨4时50分,数十名示威者开始聚集在豉油街至登打士街一段弥敦道北行线,当时一批便装警员在弥敦道北行线一字排开组成防线,而一群示威者在防线前数十米聚集,当中有示威者把不同杂物搬到马路,其间不断向警方防线投掷玻璃樽及其他物件,玻璃碎片亦不时在警员跟前爆裂,碎片飞散。而警员当时只得警棍戒备,示威者亦未有理会警方警告,警方后来冲上北行线,并驱散及追捕示威者。
女被告被指曾向女警掷玻璃樽
而3名在防线内的警员在驱散期间拘捕3被告。拘捕首被告的女警在案发时,见穿蓝色卫衣及牛仔裤的首被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并在驱散时捉到她的背包,阻止她离场,并在警署援身时,从其背包搜出黄色雨衣及口罩。
另一男警亦在案发时,见到身穿黑外套、灰长裤,以黑色围巾遮掩口鼻及戴黑色手套的次被告持玻璃樽走近警方防线并将之投掷,次后又返回人群中。次被告后来又持一支约长2米的竹枝向警方投掷,竹枝并击中警员的右脚小腿位置。
第三被告失足被制服
事发时在防线的警长亦看到第三被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并转身逃走,而第三被告走到创兴广场时,突然失足跌倒,警长并在此时把他制服,但他仍用力反抗,最终被数名警员制服,并锁上手扣,第三被告当时的头、面及颈有血渍。
而第一及第三被告在警诫下曾作出陈述。警方事后亦在媒体及闭路电视片段发现,3名被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及竹枝的情况。
女被告投诉曾遭男警暴力对待
辩方投诉警员曾对女被告使用不必要的武力,又指当晚拘捕女被告的警员并非女警,而是一名身材高大、身穿印有警察字样背心的男警,该男警后更联同另一男警,将女被告拉到一间已关门的店舖,不停用粗口辱骂,更将她的头大力撞向店舖闸门,又大力捉实她的手臂,令她承受不必要的痛楚。
现驻守九龙西总区重案组的女警卢蔚贤供称,案发当晚,她被传召到旺角朗豪坊协助人群管制的工作。她在凌晨4时50分开始在弥敦道、近豉油街位置设置防线。
女被告被捕时称约了朋友食宵夜
卢供称她见到女被告两度“开弓式”地向警方投掷玻璃樽,她后来在创兴广场附近截停她,女被告警诫下说:“Madam,我约咗朋友食宵夜,我拎住玻璃樽咋,我都无掉”。但女被告当时手上并无玻璃樽。女警承认为闪避示威者投掷,视线曾离开女被告,但女被告从第二次向她投掷至拘捕,她的视线从没离开过女被告。
庭上又播放由警方摄影队拍下的案发经过,片段长约2分钟,期间有玻璃掉地破碎声,亦有敲打铁枝的声响。数名没有头盔便衣警曾大声喝止,并一直后退,之后便衣警冲向示威人群。
案件编号:DCCC7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