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想获聘当保安 认向招聘主任奉送自制包点加茶钱 判社服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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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申请保安职位未获聘,事后向招聘主任提供包点兼“茶钱”,惟主任却把之整袋包点弃掉,事后始知“茶钱”是希望能获下次机会。该女应征者事后遭廉署拘捕,她早前承认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5000元,今(12日)在东区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
女被告柯美景,51岁,承认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控罪指她今年3月向一名地产发展商招聘主任提供贿款共5,000元利益,以求对方协助她获聘为保安员。
案情指,被告申请太古地产有限公司(太古地产)保安员工作,并曾出席网上面试,她今年3月2日得知未获受聘。她之后向太古的一名招聘主任发手机短讯,希望对方在下次招聘时给她帮助。
被告翌日再致电该招聘主任,称会向对方送上包点,她同日下午拿了一袋东西到招聘主任的办事处,并透过短讯叫主任不要将该袋东西交给其他人。惟主任向上司请示后把整袋东西弃置。
被告翌日再向主任发短讯,并称该袋包点内有2000元“茶钱”,若她获聘及过试用期,会再给主任3,000元。主任即向上司汇报,但已无法找回那袋包点及该2,000元。
廉署提醒求职人士切勿以行贿手段获取职位,商业机构职员亦绝不可利用职权收取任何利益,否则行贿受贿双方均有可能触犯法例。廉署呼吁商业机构职员如遇到任何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
案件编号:ESCC 19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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