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竹枝袭警认暴动罪 法官接纳一念之差犯案 判囚27个月
观塘前年8月一次获警方批准的游行,期间却演变成警民冲突,警方驱散时拘捕多名示威者。其中一名23岁无业男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案件今(28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指当日“警方拘捕行动突如其来”,在此前现场仍“未发展到用暴动来形容”。而被告在暴动发生后仅1分钟后被捕,除了以竹枝袭警外,没有证据其有其他暴力行为,接纳其受社会气氛影响,在一念之差下犯案,终判囚27个月。
被告谢灼华(无业,23岁),承认于2019年8月24日,与不知名人士在九龙湾伟业街附近参与暴动。谢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但获准在法庭存档,不作起诉。
指案中暴动不算大规模 被告非带领角色
许官引述案情指,当日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于下午1时30分正式开始,初时参与者均是和平有序地进行。及至2时30分,为数不多的人筑起路障,警方则在附近举旗呼吁聚集人士离开,但不获理会,期间有个别示威者向警方掟砖。至4时38分,示威者仍未有冲击或袭击警方的行为。乃至速龙小队其后从街口冲出,“下一刻开始场面变得混乱”,其中一名警员追捕疑犯时靠近被告,遭被告用竹支袭击,被告随即被制服。在这约1分钟后,才有示威者开始投掷气油弹,此前约2小时的对峙期间,只有零星杂物扔向警方。
许官续引述媒体片段指,在警方采取行动前,现场仍“未发展到用暴动来形容”,亦指“警方拘捕行动突如其来”,涉案暴动发生在警员行动之后。示威者此前只是在叫嚣,及以棍敲打硬物以发出声音,并不时但疏落地投掷砖块。许官另指游行预先获批不反对通知书,参与人数众多,但事后发生的暴动不算大规模,对交通没有造成额外影响,没有市民及财物伤亡。而被告在暴动后1分钟被捕,没证据显示他在事件中有带领角色,除了以竹枝袭警外无其他暴力行为。
指被告事现已反省 案件对其前途及家人均有影响
许官续指,他信纳被告是受社会气氛影响,在一念之差下犯案,事后对其前途及家人均有影响,现已有反省。最终决定以40个月作为量刑起点,由于被告在开审前认罪,仅获4分之一刑期扣减,再因其无案底获3个月扣减,总刑期为27个月。
案件编号:DCCC 20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