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条例拟修例保护新移民 研平机会扩权 无受屈人亦可执法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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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修例针对内地来港者受到中伤或歧视情况,平机会主席朱敏健今日(20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指,主要针对四方面修例,包括同一种族内的歧视情况及针对新移民情况等。
朱表示,疫情期间曾有餐厅标明不接待内地人,但因无受屈人,平机会无权执法,修例可改善情况,而修例方向主要循民事诉讼处理。

由于现时不少涉歧视事件无受屈人,令平机会无权力作法律行动。(资料图片)

平机会主席朱敏健指,修例主要针对四方面,现时《种族歧视条例》内,未有说明歧视人的种族,认为作出歧视的人,与受屈人不一定属同一种族,族内歧视亦应考虑包含在内;而有不少涉及新移民的歧视,亦应考虑居民身分受歧视的情况。参考南韩及加拿大的相关条例后,居民到国内其他地方受歧视亦属违法。由于现时不少涉歧视事件无受屈人,令平机会无权力作法律行动,修例方向将包括增加平机会调查、搜证的权力。

他指,针对居民来源地,现时拟以香港内或外作区分,若以区域作划分会“太细”,不过有关定义要政府再作研究,现时未有定论。他又举例指,疫情期间曾有餐厅标明不接待内地人,但因无受屈人举证,平机会只能劝他们不要再做。

若日后修例后,就算无受屈人,可赋予平机会调查、搜证的权力,及作法律行动。不过,平机会无意刑事化,主要循民事诉讼处理。朱续指,2014至2016年已作咨询,当时主流意见认同情况,认为不需要再做,“系行动时候,修例要越快越好。”

就职业歧视展开基础研究

至于职业歧视,他指现时未展开研究,近年讨论主要针对纪律部队及公职人员,当时认为若循辱警罪方向会更有效,不过平机会亦会展开基础研究。

平机会主席朱敏健。(余俊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