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认前年10.1非法集结 为助中枪“健仔”被捕 判囚12个月
前年10月1日香港多区有反修例示威者骚乱,其中在荃湾区,中五男生“健仔”与数名黑衣男子在街角与警员相遇时爆发冲突,期间“健仔”胸口中枪倒地,在场一名束黑衣博士生上前查看时与“健仔”一同被捕。“健仔”早前宣布已流亡海外,博士生则承认当日参与非法集结罪,他求情时称因见到“健仔”中枪想上前协助,他当时已高举双手以示不会袭击。他自事件亦有继续在理工大学完成学业,并以优良成绩考获物理学博士学位。法官今(1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指,虽然未有证据显示被告当天有使用暴力,但当日的非法集结明显有预谋,示威者以暴力对待落单警员,警方仍然表现克制,又指被告的学历背景未足以判缓刑,故判他入狱12个月。
被告邱宏达(28岁),承认于2019 年10月1日,在荃湾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鲎地坊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落单警员被蜂拥而上的示威者追逐
暂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时指,从片段可见,当日现场毋庸置疑充满暴力场面。示威者见到落单的警员时,蜂拥而上追逐,对该警察施行暴力行为。虽然被告没有使用武器或向警方投掷砖块,但涉案非法集结明显有预谋,聚集的示威者人数之多比警方更甚,更一度迫得警方后退,惟示威者亦没有就此离开。部分示威者更针对个别警员,用上武器袭击,可幸该警员未受永久性伤害。李官强调,对比警方在案发时的克制,示威者的行为令事件显得更为暴力。
被告学业背景未能构成判缓刑的因素
李官最终决定以24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的良好背景,酌情扣减至18个月,再因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罚,总刑期12个月。提及辩方组情求情时指,法庭能念在被告历尽困难仍努力不懈,终在被捕后仍顺利完成博士学位,希望法庭能判以缓刑,惟李官直言:“(这)谈不上有任何特殊之处”,并强调即使判刑对其学业有所影响,这亦是被告在犯案前应考虑到的,拒绝判处缓刑。
2019年10月1日荃湾开枪事件的经过。(详看下图)
学业非一帆风顺 终完成博士课程
辩方早前求情时指,被告邱宏达以往曾先后3次报考会考及高考,成绩虽不算理想,但却在修读高级文凭时获教授赏识,获推荐修读学士课程,终以一级荣誉毕业。邱在2019年被捕后,亦有继续学业,并已完成了物理博士课程,其撰写的一篇论文更被刊登在国际权威期刊。律师又指,邱当日因为见到“健仔”曾志健倒地,他已立即高举双手以不会施行袭击,并想上前帮忙受伤的“健仔”,他当时与警方的对话也是围绕著救人。
盼能协助香港推动科研发展
邱亦有自撰求情信,称他一直渴望能成为伟大的科学家,自言:“我曾想过,当通过种种磨练后最终能梦想成真,我的故事会否也成为日后香港人的逆境奋斗故事。”即使他最终未能达成梦想,他仍盼望能继续推动香港科研发展,改变香港科研不入流的刻板印象,渴望可孕育出伟大的香港科学家,让他们能代替邱完成其梦想。律师亦希望法庭在考虑惩罚因素时,不要放弃一个“优透的学者”,并予以较轻的刑罚。
控方证据未见邱曾向警方掷物
控衣案情指,事发当日大批示威者在荃湾集结及堵路,约200名示威者在海坝街以杂物筑起“防线”,有人向警方防线掷汽油弹。及至约下午4时,示威者不断向前推进,继续向警方投掷砖块等物。期间邱身处示威者的后方,不曾向警方投掷砖块等物。
求警方安排救护员协助受伤的人
其后,有警长及其队员在卓明大厦外被包围,一名示威者以白色棒状物击打警长的右前臂,警长随即向其发射一枪,示威者应声倒地。此时,邱冲向倒地的示威者,惟不久后便遭按倒在地上被制服后,但仍不断要求警员安排救护协助该受枪伤倒地的示威者。
案件编号:DCCC 48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