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机商场室内高速穿梭险撞人群 apm:强烈谴责
无人驾驶飞机用途日益广泛,已成不少市民的闲暇活动。近日有外籍人士在观塘apm商场内操作小型航拍机,让航拍机在大型新年装饰之间高速来回,又于人群上高速飞过,多次与途人擦身而过,有关短片上载至网络上流传。apm发声明强烈谴责有关行为,指是极度不负责任及危害访客安全,并会研究采取法律行动。有网民不满操作者妄顾他人安全,直斥“不知所谓”。
民航处回复查询指,无人机若需飞进私人物业范围,无人机操作员须先得到相关业权人的许可。
该段长约2分钟的片段由“TINY WHOOP”于上周二(24日)上载。片段显示,有一名外籍男子操作,让小型航拍机在商场中庭悬挂的大型装饰中来回穿梭,又飞到美食广场上在食客头上往返;期间更飞进中庭小摊档的幕内,更一度在手抱婴儿头上高速飞过,险象环生。
apm回复查询指,对于有人罔顾商场访客安全,擅自于室内使用航拍仪器,认为是极度不负责任及危害访客安全的行为,并予以强烈谴责。apm强调不容许任何人士在商场内进行危害访客安全的活动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派员阻止。 就今次事件,apm服务处正咨询法律意见,研究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上载该片段的YouTube频道“Tiny Whoop”,自称是售卖航拍机零件的商店。该频道早前亦上载了多段航拍机各地街头飞行的片段,包括声称是在纽约的时代广地、地下铁车厢内于人群间穿插的飞行片段。
网民:行为妄顾他人安全及财产
“香港无人机航拍会”社交群组亦转载了有关影片。有网民批评有关行为,“果个人妄顾其他人嘅安全及财产㖞,同一个人揸架车系马路乱撞无分别”,亦有人直斥“不知所谓”,但亦有网民认为该航拍机体积很小,“室内玩其实好安全”。
无人机的飞行地点必须远离建筑物、人群
民航处回复查询指,无人机若需飞进私人物业范围,无人机操作员须先得到相关业权人的许可。根据现行法例,所有操作无人机的人士,均受《1995年飞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第48条监管。有关条例订明任何人士不得因鲁莽或疏忽操作无人机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如有违反上述条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及监禁两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100条规定,重量不超过七千克(不计燃料)的航空器属小型航空器,市民使用该类小型航空器,毋需申请“飞机登记证”及“飞机适航证”。然而,任何类型的无人机操作者仍受飞航(香港)令第48条监管。根据该条例,任何人士不得因鲁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民航处的“无线电控制模型飞机飞行安全指引”,指无人机的飞行地点,必须远离建筑物、人群,并且必须让操作者的视野清晰无阻,及能够清楚看见飞行中的无人机,以免发生碰撞导致他人受伤、死亡,或造成财物损失。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已于2015年发出“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提醒航拍机使用者知悉使用无人机进行摄录,也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管,使用者须要特别紧记尊重别人的私隐,亦应顾及和了解公众的感受和受影响人士对私隐的合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