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涉奸女同志 被告从未认是女性 网名Jan与林海峰洋名相同
无业男在女同志交友程式结识女子,并相约玩性虐(SM)游戏时涉嫌强奸案续审。辩方开始盘问事主X,并指被告从有在讯息中自称是女性,他在交友平台上所用的帐户名称“Jan”亦属中性,与电台男主持人林海峰相同。X同意被告从未正面透露是女子,但她在讯息中一直称呼被告“姐姐”,他亦未有反驳;辩方继而指X虽声称是女同性恋者,但她其实是双性恋者,X即回应说性取向可随时间而改变,又重申她案发时是女同志。
被告在女同程式内填性向为TB
女事主X在辩方盘问时指,被告在女同应用程式“Butterfly”和她联络时,她认为对方是女性,因“Butterfly”是女同志交友平台,同时被告在性取向一栏填上“TB(Tomboy)”。辩方律师却指,被告为到“Butterfly”开设帐户,才选择“TB”。X指不清楚被告用意,但承认被告从没有正面指自己是女性。
辩方盘问时提到辩方的说法。(详看下图)
辩方争议舔可有不同演绎
惟X指,她在讯息中叫被告为“姐姐”,被告未有否认。此外,被告在讯息中著X“奶我”。X认为此讲法有指舔女性阴部的意味。辩方却称这不是唯一的演绎,X回应:“我未谂到其他演绎。”
X称不知林海峰也叫Jan
就被告在“Butterfly”用户名字为“Jan”,辩方指“Jan”为中性的名字,X不同意,认为它是女性名字。辩方便指,电台主持人林海峰其英文名字亦为““Jan”,X回应指不知林海峰的英文名。
无想过被告对话指男女性交
辩方又读出被告和X在案发前的讯息对话,包括被告称:“好想我插你?”X回应:“系呀。”辩方问X她当时有否想过该说话,是指男性以阳具和女性性交。X即回答说:“完全无。”并解释女同志之间的性行为,也有用手指或性玩具插入。
辩方续指被告曾在的多个讯息称:“好想X你”女事主称不能排除被告意思是以其男男性性器官与她性交,并说“而家好明显佢系咁谂添。”
辩方指X实为双性恋者
辩方又指,X虽自称是同性恋,但其实她是双性恋者。X即回应说性取向可随时间改变,强调她于案发时期是女同性恋者。
被告曾子豪,30岁,被控1项强奸和1项非礼罪,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2月27日,在观塘一酒店房间内,强奸和非礼女事主X。X于案发时20多岁。
案件编号: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