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涉奸女同志 事主觉有温度异物插入 查看被告惊见真阳具
无业男在女同志交友应用程式结识女子,并相约玩性虐(SM)游戏时,涉嫌强奸案续审,女事主X今(28日)续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称与被告相约在酒店见面,由她租用房间,她赤著身体等候,被告到步后没有说话也没有脱衣。后来被告也上床并用被掩盖二人身体,她感到有异物插入私处,初时以为是性玩具,惟不久后觉该物体有温度,被告又问她:“舒唔舒服?”她即把被告推开,查看被告身上的性器官,受惊下问:“呢个系咪真系你既阳具?”她称当刻未能接受,形容事件“好反感,觉得佢好变态。”X一再强调,若知被告是男人,不会同意进行性行为。
被告进房后没有脱衣亦没有说话
事主X今续透过视像系统作供,指和被告曾子豪(30岁)相约她于2020年2月27日,在观塘一酒店“开房”。X先到房间,被告其后到达,当时曾穿上寛松的衣服,上身穿鲜色的无帽卫衣,下身穿长裤。
X当时赤裸著身在床上,被告入房后便摸她的私处等。被告又用细小的拍,拍打她的臀部等位置,又用低温蜡滴在她的背部。此外,被告曾把唾液吐在她的口腔。X指,被告在过程中没有脱衣,亦未有说话。
觉圆柱物插入以为是性玩具
其后,被告把X拉入浴室,清洗X身上的蜡。当时X走进浴缸,被告则在浴缸外,用花洒替X冲身。X指,被告当时都仍穿身,只是把撸起衫袖,并继续没有讲话。
洗澡后,两人返回床上。被告摸和指插X的私处。惟被告其后用被子,遮盖两人的身体,X感到有圆柱状的异物进入她的私处,曾想是否阳具状的性玩具。X便问被告:“咩嚟架?”被告反问:“舒唔舒服呀?”
感到异物有温度怀疑被告是男人
X感到该湿滑的异物有肉的质感,并且有少许温度,再追问是何物,亦不断推开被告。她解释,当时已怀疑被告是男人,该异物是阳具。X起初未能推开被告,惟她当时“意识到好有问题,知道要离开呢个地方”,遂花费更大的气力,终成功推开。
当刻受惊不能接受事件
X离开床后,发现被告的阳具,顿时感惊慌、㥬惶。她立即穿回衣服,准备离开,她当时问被告:“呢个系咪真系你既阳具?”X解释,她当时未能接受事件,受惊吓而提出此问题:“想肯定佢真系强奸我”、“想确认感受到、见到都系真”。她又形容事件“ 好反感,觉得佢好变态。”
若知被告是男人不会同意性行为
她打开门准备离开时,被告捉著她的左手并说:“唔好走。”X向䢂口方向大叫救命,最终成功离开。她其后联络男性朋友Y,讲及被性侵。X见面时向Y指,觉得被告是刻意隐瞒自己的性别,包括被告著X订酒店房间,不留下个人资料,在过程中亦未有说话。她又强调,若知道被告是男性,不会同意和对方发生性行为。
被告曾子豪,30岁,被控1项强奸和1项非礼罪,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2月27日,在观塘一酒店房间内,强奸和非礼女事主X。X于案发时约20多岁。
案件编号: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