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小贩】良景邨打人管理员 所属公司无保安牌兼涉虚报地址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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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二晚良景邨自称管理员的人士强行拉走摆卖中的小贩,引发冲突。(香港01记者摄)

良景邨日前一批自称“管理员”及戴口罩的男子,驱赶并与小贩发生冲突。《香港01》发现,该批“管理员”所属的“威高企业有限公司”没有持有任何类别的保安公司牌照,令人质疑该公司及管理员是否违法执勤,有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委员认为,若接投诉警方应调查。另外,据公司注册处资料,该公司去年申报的大厦,亦早已拆卸,涉虚报地址。

年初一及二晚良景邨爆发管理员与小贩冲突,记者发现该批管理员挂上印有“管理员”3个字的证件,部分亦挂上“威高企业有限公司”的证件。《香港01》翻查保安局的持牌保安公司名单,发现威高企业有限公司并无持有任何类别的保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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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管理员手上带着纹身,工作证写上威高企业有限公司。(香港01记者摄)

保安员及保安公司均须持牌

根据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所有向客户提供保安服务的公司都必须持有“保安公司牌照”。而凡为他人执行保安工作以赚取酬劳的人士,均须申领“保安人员许可证”。两类牌照的申请都必须递交警务处处长审批,两者均有品格审查。

《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列明,“任何人士未取得有效的许可证,均不得为、答允为、自认是为或自认可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以赚取酬劳”。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

根据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2015年的资料显示,可就任何人、处所或财产提供护卫工作的乙类保安人员共有26万人。而根据保安局持牌保安公司的资料,现时全港共有1,049间持牌保安公司,而合资格提供保安护卫服务的有668间。

身兼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委员的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表示,若威高企业有限公司派员提供保安护卫服务,而没有持保安牌照,属无牌经营,如接获投诉,警方应介入调查。

公司申报地址不存在

另外,公司注册处纪录显示,威高企业股东及董事均有何国威及萧嘉敏,报住2个位于何文田的地址,其中一幢大厦已不存在,重建为新大厦,另一地址一名男子应门,表示不认识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