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选案|全部被告11月再提讯 何桂蓝申保释被拒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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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涉组织或参与民主派“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今(2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进行提讯日。14名获准保释的被告,连同35名还押了多月的被告到庭应讯,案件由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处理。其中44名被告的案件于上午处理完毕,余下黄碧云、刘伟聪及何桂蓝的案件,押后下午再作处理,罗官听毕全部陈词后,把全部被告的案件,押后至11月29日下午2时再讯。何桂蓝有再申请保释,但遭罗官拒绝。

多名泛民人士到庭旁听

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特别职务)罗天玮代表,辩方代表则包括资深大律师夏博义、许绍鼎,及大律师黄宇逸、马维𫘥等。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梁国雄太太陈宝莹、刘颖匡女友黄于乔(Emilia )、彭卓棋胞弟彭卓浩、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及社运人士古思尧等均有到庭旁听。

众被告于10时50分步入犯人栏,不少被告向坐在旁听席的家属挥手示意,另有人向下周一生日的黄子悦高呼“生日快乐”。聆讯今以英文进行,初时有被告表示“唔识听英文”,要求耳机翻译服务。

何桂蓝今有再次申请保释,她由大律师郭憬宪代表,同案被告谭得志获准在场旁听。罗官听罢郭的陈词后,拒绝何桂蓝的保释申请。

准保释的被告离开时的情形。(详看下图)

47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港府履行职能。被告宣扬、进行或参与谋划在立法会取得大多数控制权,藉对港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或公共开支,不论当中内容或内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区别拒绝通过,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从而瘫痪政府运作,最终导致特首辞职。

被告为达致该谋划,参选或不参与立法会选举,及或煽动、促使、引致、诱使他人参选或不参选该选举,并承诺当选后,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会议员职务,即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本案至今有14名被告可保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吕智恒、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邹家成、陈志全、余慧明。

案件编号:WKCC813/2021

现已获准保释的14人。(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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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名被告近况,多人宣布退出政坛或辞去区议员等职务。(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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