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景黑夜一周年】邨内法团拨75万元设特遣队 管控不存在小贩
良景邨小贩于冲突事件后各散东西,不再摆卖,但良景邨立案法团去年5月竟提出增设“非驻苑保安特遣队”,管控不存在的无牌小贩摆卖,合约期至今年3月底,涉款75万元。房委会为良景邨的最大业主,即部分款项属公帑支出,但房委会却于会议中投弃权票。有区议员表示震惊,质疑法团为何拨款处理已不存在的小贩问题,认为是滥用公帑和街坊的管理费。
合约期由去年5月至今年3月底
去年3月,良景邨立案法团决定增设一队5人的“保安特遣队”,以处理小贩摆卖问题,又称会以一个较硬净的态度面对小贩。当时为期两个月的临时保安合约涉及20万元,而小贩特遣队曾短暂出现于良景邨,到后来小贩消失,特遣队亦随之退场。
但翻查业主立案法团会议纪录,发现法团于4月底的会议中,提出由“约克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良景邨提供“非驻苑保安特遣队”服务,管控无牌小贩摆卖工作,合约期由去年5月至今年3月底,服务费用合共75万元。
房委会为最大业主 支出涉公帑
房委会合共持有良景邨业权达43.5%,属单一最大业主,法团收入包含房委会代租户缴交的管理费,意味“特遣队”费用部分由公帑支付。房委会代表周凤贞女士于表决时投弃权票,最终议案获通过。
约克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分别为何应祥和何应财,二人同时为现时良景邨屋邨管理公司港深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意味“特遣队”亦是由管理良景屋邨范围的港深系企业承包。
记者向房署查询其在审议各管理公司时的角色,以及房署代表于出席区议会和立案法团会议时多次坚拒表态的原因。房署回应查询时仅指:“房委会代表在出席法团业主大会或其他有关会议时,均以审慎态度厘定投票策略。”
法团主席拒回应
事件另一主角良景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郑丁有,于去年冲突事件发生后离港,失去踪影,记者日前再到其寓所寻访,郑丁有亲自开门,但当记者表明来意寻求回应时,对方即以繁忙为由拒访,又称:“有关法团事唔使问我,有咩问管理公司啦,你哋自己联络。”并随即关门驱赶记者。记者又去信“约克夏”和“港深”查询有关特遣队的工作内容,但至截稿前未获回复。
屯门区议员黄丽嫦指从未获房署通知有关措施,形容“特遣队”雷声大雨点小,实际上只会远距离观察,作用不大。而她更是完全没听闻过5月后的“特遣队”,对法团拨款逾75万设非驻苑型式特遣队,处理已消失的小贩表示震惊,批评做法是滥用公帑和街坊的管理费。黄又指房署的取态懦弱,法团会议表决时只弃权,且又未有就是次设“特遣队”通知区议员,稍后将向房署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