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须防机制被滥用 罗致光:系又报唔系又报仲适得其反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今日(13日)讨论政府拟设立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机制,据政府跨政策局工作小组的建议,“强制举报”机制涵盖七类专业人士,包括教师、医护人员、社工等,社区保姆、寄养家长、补习老师等则不应受制。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指,如立法涵盖范围太广,举报机制可能被滥用,甚至适得其反,无法帮助到受虐儿童,一些非专业人士可能:“系又报,唔系又报。”
田北辰倡“强制举报”受保护人士提升至16岁以上
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表示,针对虐儿问题立法举报是关键,他关注当局会否将保护范围覆盖至16岁或以上容易受伤人士,以及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参与举报。
罗致光:立法太辣或许会有反效果
罗致光回应说,16岁以下儿童是较为无助人士,当局倾向先做社会最关注组群,且与本地法例较易配合,但并非不考虑将受保护年龄提高至18岁。他又指,执法人员本身是接受他人举报,反问为何要求他们参与举报。他说,一些非专业人士可能“系又报,唔系又报”,执法部门可能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处理非紧急的个案,适得其反。另外,罗致光表示,立法是希望防止儿童被虐待,如果法律太辣,或许会有反效果。
强制举报虐儿立法工作料需时一至两年
民建联柯创盛说,切合现实需要,需有合理步骤保护12岁以下儿童,但亦有部分人担心,期望当局释除业界疑虑,以免在不知情下误堕法网。罗致光表示,有关立法强制举报需要较长时间讨论和制订,亦要公开咨询,由于可能涉及专业守则的修订及牵涉附属法例,估计需时一至两年。
法改会日前发表报告,建议制订新法例,对虐待案件的旁观者及照顾机构施加刑责。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法改会虽然没有就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提出立场,但有关保护儿童责任的工作与今日的议题息息相关。
另外,罗致光回应旅游界议员姚思荣提问时表示,会保障举报人士,如有人泄漏举报人的资料需要负刑责,至于量刑考虑,他说交由司法制度决定,立法时未必订到量刑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