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选举|廉署接至少5宗投诉 调配人手查网络“投白票”言论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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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将于下周日(19日)举行,是香港落实“完善选举制度”后首场选举,今届选委会选举有新增界别,部份候选人及选民都是首次参与选委会选举。

廉政公署表示,已为200个团体举行超过130场简介会,截至本月初,收到5宗选举投票。廉洁选举事务统筹赵汝达提醒,新修订的选举条例禁止市民公开煽动“投白票”,廉署已调配人手留意网络言论,如有需要会求要网站删除涉嫌违法文章。

廉政公署宣传廉洁选举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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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逾130场选举简介会 提三大范畴

廉政公署廉洁选举事务统筹赵汝达指出,在完善选举制度后选委会新增不同团体、界别及成员,廉署采用“全覆盖”宣传教育活动策略,在5月至8月期间,为超过200个团体举行逾130场简介会,解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内容,当中主要有三大范畴,包括切勿发布候选人虚假资讯、必须申报任何招致选举开支款项、及留意选举广告的开支。

支持者自制宣传品需获授权

赵汝达提醒,支持者若为候选人制作海报、广告,都会计算入选举开支,根据条例,任何人要招致选举开支,必须要得到候选人授权作为选举开支代理人,否则即属违法;至于在网上转载候选人的广告、在帖文下留言赞好,若只涉及电费及上网费用,则毋须取得授权。

廉政公署廉洁选举事务统筹赵汝达称廉署采用“全覆盖”宣传教育活动策略,已为超过200个团体举行逾130场简介会。(孔繁栩摄)

提醒选举前后办活动 切勿瓜田李下

每逢选举公众都特别关注“食饭饮茶,歌舞表演”等活动,赵汝达强调,选举前后是敏感时期,候选人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猜疑,在举办任何活动时都要审慎考虑公众观感,切勿瓜田李下,如果活动目的是诱使他人投票予某候选人,即属贿选,收受利益的市民亦属违法。

截至9月初,廉署共收到5宗与选委会选举相关投诉,当中4宗属可追查,涉及公众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无效票,及发布候选人虚假资讯等,另外截至今年8月,收到70宗相关查询,包括选举前能否如常举办地区活动、向街坊派发小礼物、提供免费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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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社交媒体或网站删除“投白票”言论

新修订选举条例下,禁止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赵指出,廉署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及社区关系处已增加人手,经内部调配后在执法及宣传方面“做到最好”,廉署会特别留意网络上言论,如有需要会采取预防及介入措施,主动调查是否涉及违法行为,廉署亦可要求社交媒体或网站删除涉嫌违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