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美联物业销售经理涉收下属佣金 助促成逾六千万成交价交易

撰文: 郑秋玲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昨日(17日)落案起诉一名美联物业高级销售经理,控告他涉嫌从下属收受非法佣金共约13万元,以协助对方促成三宗物业交易,总成交价达逾6,150万元。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1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被告钟家强(53岁),美联物业代理(商业)高级销售经理,被控共三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被告于案发时是美联尖沙咀一间分行的主管,其下属包括一名高级客户经理。被告其中一个客户为一间从事物业投资的公司。

物业代理在促成一项物业交易后,美联会分别向卖方和买方收取成交价的1%作为代理佣金。美联会根据物业代理所促成交易为公司赚取佣金的数目,计算其每月应得的销售佣金。被告作为分行主管,会就其下属所促成的物业交易赚取主管佣金。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上述高级客户经理接受三笔非法佣金,每笔由9,800元至63,000元不等,共约13万元,作为协助对方促成上述客户的物业交易的诱因或报酬。

有关物业交易被指,涉及三个分别位于筲箕湾及湾仔的商用物业,每宗成交价由920万元至逾2,730万元不等。该三项物业的总成交价逾6,150万元。

美联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