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女导师抽脂亡 女西医求情说多次手术未出事 官称无悔意
有“舞坛Lady Gaga”之称的拉丁舞女导师李嘉莹,七年前在美容中心接受抽脂手术后去世。负责手术的女西医早前被裁定误杀罪成,辩方今(3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时称,被告因对医学美容感兴趣,曾跟“师父”到韩国等地学相关疗程,并曾做大量抽脂手术均未有出事,故在案中松懈,判断出错。惟法官质疑,被告在案中不合作未见有悔意,决定先索取女导师家人的创伤报告,把案押后至9月21日判刑,被告须继续还柙。
女被告关孝孜,38岁,被裁定于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的“重生植发中心”,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李嘉莹(32岁)。
官称难想像跟师父便可作相关手术
辩方求情透露,被告来自单亲家庭,由母亲抚养成人。被告于港大医学院毕业后,在医管局的医院受训。惟被告对矫型外科方面有兴趣,但医管局相关的培训不多,她在受训后离开医管局,于2007年私人执业,并曾跟随“师父”到泰国、韩国及内地等学习相关疗程,至2012年加入涉案中心。惟法官直言,难以想像跟随“师父”,便可进行相关手术。
女死者李嘉莹接受手术经过及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现于老人院任医生
辩方续指,被告本案后未有再从事相关手术,改为在老人院任医生。此外,被告于2018年发现患癌,现情况受控,但仍需服药。
辩方指,本案于2014年发生,被告于2018年才被检控,期间她面对极大压力。她除被民事索偿,亦面对医委会的聆讯,很大机会将不能再执业。
曾作80抽脂手术均未有异样
辩方续称,本案死者李嘉莹和被告为好友,被告在涉案手术未有收取费用,李只需支付1万的手术室费用。辩方指,被告曾进行逾80个抽脂手术,因过往的手术均没有异样,令被告松懈,在案中判断上犯错。 虽然被告曾离开手术室,但在收到电话后,已于4分钟内返回手术室。她陪同李送院,并告知医院的医生,曾向李施用什么药物。
李在手术期间有呼吸困难
惟法官指,从闭路电视可见,体重达250磅的李,于手术中呼吸困难,被告并没有发现。此外,被告在事件中不合作,包括未有提供向李使用药物的份量。法官直指,被告未有显示悔意。辩方指,事件是悲剧,内疚将伴随被告一生。
控方庭上透露,根据于去年生效的《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抽脂等手术需在领有牌照的诊所进行。
案件编号:HCCC2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