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导师抽脂亡|涉无专科医生下施用深度麻醉 女西医否认误杀
体重逾110公斤的拉丁舞女导师往美容院接受背部抽脂疗程,期间失去知觉,最终不治。负责施行手术的女西医,涉严重疏忽被控误杀,案件今(19日)在高等去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透露,女西医在手术中曾向事主施用深度镇静麻醉,却未有麻醉科医生在场,且当时事主面部向下,呼吸不便,但女西医未有为她提供足够氧气。
女被告关孝孜,38岁,被控于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重生植发中心,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李嘉莹(32岁)。
李事发前约两个月曾接受腹部抽脂疗程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于2006年在香港大学取得医科学位,翌年执业。死者李嘉莹于2014年两次到尖沙咀“重生植发中心”进行抽脂疗程:第一次为2014年4月30日,被告替她抽取腹部的脂肪;案发当日作第二次疗程,主要针在李的背部抽脂。
控方指,被告为李的医生,对李负有谨慎责任。惟被告违反该责任,构成严重疏忽,为李死亡的主因。
李呼吸不便却未获提供足够氧气
李接受的第二次疗程需时约3小时,李需要接受深度镇静麻醉,但当时未有麻醉科医生在场。此外,李于疗程期间面部向下,呼吸不便,但被告未有向李提供足够氧气。
被告于下午2时44分离开手术室,留下4名助手,4人中有接待员和见习美容师。此外,只有一人持有助理护士和急救证书,而该助手于同年5月才入职。
李体重达113.5公斤
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重生植发中心于案发时位于尖沙咀加拿分道2号7楼,而8楼则有去斑中心等,该些中心共用设施。
根据被告助理于抽脂疗程前的量度,李的体重约113.5公斤,身高约170厘。该疗程于案发日上午11时许开始,被告于完成疗程后,在下午2时44分离开手术室。
助手发现李鼻鼾声减弱
于3时半左右,被告助理发现李鼻鼾声减弱。而被告于下午3时34分返回手术室,随即指示职员致电999。李于4时12分被送至伊利沙伯医院,当时已没有呼吸和脉搏。李于同日5时06分宣告不治,而临床诊断认为,李于扺达医院前已去世。
案件编号:HCCC2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