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仅放宽查阅控罪书部份资料 记协:未能维护知情权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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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月来收紧查册,司法机构又不再提供被告人及及控方主管人员的个人资料,解释或会损害妥善执行司法工作。香港记者协会早前就事件去信司法机构,及与对方代表会面。
经过3个月后获司法机构书面回复,指将于9月1日起采取新措施,包括于控罪书上提供被告人的居住地区、控方主管人员的警区及所属单位等。不过,以往可供查阅的被告住址及身分证号码、控方主管人员的姓名及职级,仍然不能查阅。记协对新安排感失望,认为仍未能穏妥查核被告身份,以及维护公众知情权。

司法机构自3月底起收紧查阅控罪书资料。(资料图片)

记协于5月25日去信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查问有关传媒查阅控罪书资料事宜,并于6月18日与司法机构代表会面,经过3个月后至周一(8月30日)接获司法机构的书面回复。

司法机构指,将于控罪书上提供被告人的居住地区,若被告为公司或机构等非个人单位,则会提供完整公司或机构地址。至于控方主管人员的资料,则会提供警区及其所属单位,及案件编号。

记协指,查阅控罪书的安排原意是基于司法公开原则,加强公众对司法制度信心,司法机构删除控罪书上的重要资料与司法公开原则不符,亦严重影响传媒工作、公众知情权。虽然司法机构作出一定程度的放宽,惟有关安排仍未达穏妥查核被告身份,以及维护公众知情权,记协就此表示失望,并期望继续和司法机构沟通,以改善新安排的不足。

记协近日多次发声明,批政府连串措施打压新闻自由。(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新安排未能确认被告身份 影响新闻报道

记协指,司法机构所指“姓名、年龄、国籍及职业等指料,已足以让传媒辨别被告人身份一说”并不准确,尤其职业只为被告人报称,而且本港社会大部份为华人,国籍差异甚少;而且在专业新闻报道中,确认涉及报道人士的身份为重要一环,新安排下的资讯并未能完全确认有关人士身份,严重影响新闻报道、调查报道及法庭新闻的完整性及可信性。

以往传媒于控罪书上可以查阅被告的姓名、国籍、报称职业、住址及身份证号码;及负责案件的主管警务人员资料,包括姓名、所属警区和职级等资料。

不过司法机构指,由于详细住址属私隐度高的资料,难以避免有外泄风险,或令被告或其家人受滋扰。因此除一如以往向传媒提供被告人的姓名、控罪等资料,及尽量提供被告的年龄、性别、国籍及职业,自3月底起将不会再提供被告人的居住地址。

而控方主管人员的资料,因他是代表相关部门提出检控,非以个人身份行事,因此只提供部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