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法院供传媒查阅的控罪书 警员及更多涉被告资料突被删走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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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间裁判法院今日(30日)在未有作任何公布情况下,在可供记者查阅的新控罪书文件上,突有更多资料被删走,除包括涉及新案被告的个人资料外,连负责调查警员的资料也全被遮盖。司法机构回应指,提供私隐度较高的个人资料或会损害司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的合理理由不合比例,故今(30日)起不再披露有关资料。

裁判法院一向有让传媒查阅新案控罪书的资料,控罪书上亦有涉案被告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其身份证号码,职业及地址等,法院职员向来都会把涉及被告个人资料的部份遮盖,例如把身份证号码,有时亦有部份地址划走,才会发放予传媒。

案件主管资料被删改为警察

然而,今日在多个裁判法院可借阅的新控罪书中,发现更多涉及被告的个人资料被划走,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员资料亦全遭涂盖,资料包括负责案件的主管人员名字、职级和警区等,旁边则用手写有“警察”。

多个裁判法院均有类同情况

记者今在西九龙、九龙城及多个裁判法院,均发现有类似情形,记者向职员询问为何突然有所改变,职员表示文件是经内部人员处理。但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民事案件查册服务,则未见有改动情况。

过往只遮盖部份资料

司法制度保持公开透明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原则,裁判法院每天会向传媒提供新案控罪书查阅,其用意有让记者核实被告人的身份及了解控罪详情,同时亦会公开负责调查的执法机构,及案件主管是谁等,该些文件只限记者在法院内指定范围内阅览。以往控罪书只涂去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部份地址,其余资料均会尽量公开。

政府日前称会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逐步禁止公众查阅注册公司董事地址,及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但未有提及司法机构的资料,或法庭文件中涉及警方的资料会作任何改动。

司法机构︰提供私隐度较高的个人资料或会损害司法工作

司法机构回复查询时表示,其不时检视法庭运作,以在妥善执行司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的原则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司法机构指近期平衡司法公开原则、公平审讯的权利、知情权及保护私隐后,就所有于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公开聆讯的刑事案件,统一和调整了向传媒发放的资讯安排。司法机构会于聆讯当天,向传媒提供被告与控罪的基本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控罪、被控罪行条文和罪行详情。为便利传媒报道于裁判法院开始审理的案件,其亦会就这些案件尽量提供被告的年龄、性别、国籍及职业。

司法机构称,因提供涉及私隐度较高的个人资料,或会损害妥善执行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公开的合理理由不合比例,由今天起不会再提供被告人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及控方主管人员的个人资料。

司法机构会继续实施恰当的安排,确保司法公开和具透明度,便利记者报道,包括在法庭内及法庭延伸部分预留记者席,以供旁听公开的法庭程序、上载判案书和裁决或判刑理由至司法机构网页,以及为各级法院选定案件的判案书提供新闻摘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