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积金对冲十年过渡期 政府首年资助一半 每两年递减

撰文: 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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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建议在某年期“划线”,设十年过渡期,由政府补贴雇主,逐步取消强积金对冲,首年将补贴一半,随后每两年递减。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多次以“破格”形容今次政府介入取消强积金对冲,否认偏袒商界,未来3个月将与持份者讨论,有信心在6月能够敲定方案。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左二)多次以“破格”二字,形容政府今次介入取消强积金对冲。(余秋婷摄)

施政报告提出以“划线”方式取消强积金对冲,在划线日期后雇主的强积金供款不能用以对冲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划线日期未定,但设10年过渡期,期间政府会分担雇主的部分额外遣散费或长服金开支。

政府今日进一步公布,在10年过渡期,政府首年向雇主补贴一半金额,即每月工资比率的25%,随后政府补贴比率每两年递减5%,至第11年时,由雇主全数支付,即是需向员工发放每月工资一半作为遣散费或长服金。

张建宗多次以“破格”形容政府今次介入取消强积金对冲,否认是偏袒商界。他预料在实施第一年估计对雇主的整体额外开支为1.11至1.47亿元,而第五年增到14至19亿元,直到第11年则达40至49亿元。他表示未来3个月与持份者讨论,有信心在6月能够敲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