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P男怨女友搭的士片疯传 私隐公署:已接投诉 平台须移除片段
黄心颖和许志安自“安心事件”于2019年4月爆出后,事业和形象均直插谷底。不过,二人不伦恋的证据片段,来自的士的行车记录仪,其实关乎到乘客的个人私隐。惟直至今日,网上仍然流出不少涉及私隐的影片,例如Facebook群组最近流传一段情侣的对话片段,当中男主角称搭18P巴士回家比搭的士好,言谈间埋怨女友为何要选择搭的士,片段没有任何违法或不雅内容,但都被司机在网上公开,引起网民对于的士乘客私隐的热议。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士司机分会主任杜燊棠指,的士司机上传影片虽然属个人自由,但行为已侵犯乘客的私隐,违反《私隐条例》与交通相关的条文。他推断,司机上传影片只为逞一时之快,“佢哋觉得自己好威,人哋冇,佢有,系第一手资料。”
Facebook群组“理财妙法 按揭扣税悭税 分享区”昨日便有网民发布一段来自行车记录仪的影片。片段中男方不断埋怨女友花钱乘搭的士,强调可选择坐巴士或自驾回家。“(养车)4,500蚊一个月呀,你估平呀?咁我咪唔饮酒啰,我揸车咪得啰,使乜搭的士,隔离有18P直接返坚尼地城㖞,做咩要搭的士啫?”期间女友不断想拖他的手安抚他,但他都缩手拒绝,更表示“我唔想笑呀。”女友在旁一直默不作声。
而该帖文的主题为“你知唔知我哋财政状况系好唔健康?”,批评片段中的男方比家庭主妇更啰嗦,形容为男人之耻,更揶揄“其实冇钱就唔好养车”。而片段不足一日,已获得逾1,200个赞好及逾600个回应,更被转载至多个不同的Facebook群组。不过,有多名网民留言指责上传者职业失德,不解为何情侣吵架,亦被放至网上“公审”。
如当事人不追究 私隐专员公署“无能为力”
其实艺人黄心颖及许志安的“偷食”片段,怀疑于的士车厢内被拍下。私隐专员黄继儿当时曾表示,已就事件去信予事件中受害者的公司,惟对方回复指“希望将事件放低”。黄亦指,由于事件真相未明,法例亦无授更多权利予公署跟进,如当事人不追究,公署亦“无能为力”。
《香港01》就今次事件再向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查询,获回复指公署不评论个别事件。一般而言,的士属较小型的交通工具,于细小的士车厢空间内安装摄录装置,其收集乘客的影像及录音能确定乘客个人身份的机会较大,加上若当事人的身份已被识辨,或所摄录的影像是可用作识辨当事人,有关行为便可能构成收集个人资料。
公署特别提出两点,指司机须以切实可行的方式告知乘客已启动闭路电视的摄录功能,例如在车厢当眼位置张贴显眼的告示提醒乘客。另外,除非得到乘客自愿和明确的同意,否则相关影像不能用于收集资料目的以外的用途(包括在互联网上披露)。
公署称,任何人士如怀疑其个人资料私隐被侵犯,可以向私隐公署作出查询或投诉。而由去年至今,私隐公署共接获四宗相关投诉。
公署于周四(12日)再跟进回复,指公署已接获有关个案的投诉,并已经依据既定机制展开调查。此外,私隐公署已向有关平台发信要求尽快移除相关录影片段。
的士工会吁司机上传影片前三思 以免违反《私隐条例》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士司机分会主任杜燊棠表示,的士司机上传行车记录仪影片,属个人自由,工会亦难以阻止,故呼吁司机上传影片前要三思。他坦言,过去确实有的士司机因上传乘客的片段被控告,最后需道歉和解,更影响到市民对的士业界的印象。
杜以自身为例指,曾有乘客过度敏感,斥责他的行车记录仪正在偷拍,但镜头事实上在拍摄马路情况。他重申,上传影片已侵犯乘客的私隐,认为司机只为逞一时之快,“佢哋觉得自己好威,人哋冇,佢有,系第一手资料。”
杜续指,行车记录仪的原意为记录证据,若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时,可作呈堂证供使用。他亦指,在未得到乘客的同意便上传影片,确实违反《私隐条例》与交通相关的条文,惟交通警等执法部门没明确指引,亦较少向司机要求取得行车记录仪的片段,因此成为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