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在便衣警背部贴海报囚3周 官不信不知警员身份 驳回上诉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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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经纪在“和你shop”活动上,涉嫌在一名便衣警长背部贴文宣并拍打其背,就袭警罪被判囚3周,但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今日(9日)颁判辞指,不相信经纪当时没听到辱骂警员的说话,认为他知悉警长“疑似”警员的身份,但事先却无征求其同意,在他的背上贴海报,干犯了殴打罪,驳回其上诉。
上诉人何晓朗(25岁),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他于2019年12月24日,在在尖沙咀海港城2楼2417号店外袭击警长A。他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周。
认为上诉人知事主身份
法官指,当时警长与队员穿便服工作,后来其警员身份被揭露,有在场人士作出挑衅,向他们多番说出辱骂性说话。当时上诉人手持海报,面向警长,神情是在注意其举动,虽然警长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但他是在人群让开一条路后,才召其他人随他离开,他们离开的方向更与人群相反,即使挑衅辱骂警员的说话有重叠,法庭不相信上诉人没有听到这些说话,裁定他知悉警长“疑似”警员的身份。
其行为罔顾他人意愿
虽然上诉人指,他派海报时,有人主动要求他贴在小提琴、背上等,但法官认为,将海报贴在背上不是一般社交场合所容的行为,未经他人同意前便将海报贴在他人背部,此行为属罔顾他人是否同意,即使曾有人事后表示不介意,但不表示其他人会同意其行为。上诉人将海报贴在警长背部,事先并无征求警长同意,是蓄意向警长施加非法武力,干犯了殴打罪。
案件编号:HCMA2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