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消委会收105宗投诉 指有百货公司拒退款 仅允顾客换货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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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消费券于本月1日起向市民发放,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接受电台访问时指,截至上周五(6日),消委会共收到105宗涉及消费券的投诉个案,其中有消费者投诉指,有百货公司拒绝退款,仅退换该百货公司的消费券,黄形容做法不合理,强调除非公司事前表明不允顾客退货、退款,否则应把款项退回顾客的消费券。

消费券|消委会接获投诉指百货公司拒退款 即睇5间百货退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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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波强调消费券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8日)提醒市民,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也不容许额外收费,如果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费者委员会等将作出跟进。黄凤娴指出,收到投诉个案指酒楼就消费券设最低消费,形容做法是不对的,“(顾客)洗一蚊,(酒楼)都要收”。

黄凤娴又提到,收到消费者投诉指,有百货公司拒绝退款,仅退换该百货公司的消费券,黄形容做法不合理,强调除非公司事前表明不允顾客退货、退款,否则应容许把款项退回顾客的消费券,她提醒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公司将款项退回消费券。

黄凤娴指,消委会收到的105宗投诉中,有49宗涉及电子平台的系统或客户服务,84宗涉及优惠、无法拍卡等事宜。

陈茂波8月8日于网志表示,电子消费券已成功达到两个目的,包括让市民普遍受惠,以及提振经济、支持就业。(陈茂波网志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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