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区屋邨淋红油 前港脚卓耀国被加控至18项刑毁罪 案再押后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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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足球代表队成员卓耀国与女性朋友涉分别于本年初在多个屋邨单位“淋红油”,早前卓已被加控至15项刑事损坏罪。案件今(6日)在东区法院再讯,控方再针对卓加控多3项刑事损坏,合共18项控罪。辩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0月5日再讯,以待获取控方文件,获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两人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候讯。

被告卓耀国(26岁)和欧阳倩莹(18岁),同被控二项刑事损坏罪,指称两人于本年2月于华富邨和石排湾邨的单位铁闸及木门染上红色油漆。

涉及地点遍布九龙新界

卓另被控于本年1至2月,分别在青衣长康邨及长安邨、将军澳健明邨、长沙湾海丽邨、天水围天耀2邨及天瑞2邨、荔枝角泓景台、葵涌葵盛东邨、元朗富长楼、深水埗南昌邨,共14次无合法辩解而损毁他人的铁闸和淋上红色油漆。

今被加控3罪

另控方今再针对卓加控3项刑事损坏罪,指其于本年1至2月,分别在沙田新田围邨、油塘油塘邨 及上水清河邨,无合法辩解而损毁他人的铁闸和淋上红色油漆。

早前曾认3罪判感化

卓早前就另一宗同类的淋油追债案件,在观塘法院承认3项刑事毁坏罪,获判12个月感化令,期间需要遵守5项特别条件,包括远离危险药物、定期提交尿液样本及接受戒毒、精神及心理健康辅导。

案件编号:ESCC366/2021

卓燿国的足球生涯。(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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