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嘥鬼】元朗垃圾站遗万包能得利橡皮糖 全数售出值廿万
大嘥鬼出没注意!继早前有万罐可乐被弃垃圾站后,今早再有市民发现逾万包橡皮糖被弃于元朗一个垃圾站内,如以零售价每包约廿元计算,该批货至少二十万元,怀疑是因过了“最佳食用日期”而被弃。上载图片的Facebook专页“神期食品”批评有关行为浪费,建议市民可前往“救回”。雀巢公司回应指,相关产品并非由他们弃置,又指公司一直支持减少浪费,如有需要会将产品于食用期届满之前,透过各慈善机构捐赠予有需要人士。
事实上,环团曾指出,“最佳食用日期”过了该日期并不表示不能食用,建议市民先试有关食物有否已变坏,才决定是否丢弃,更建议港府设立好撒玛利亚人食品捐赠法案,保障食物捐赠者免于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但方案一直不获接纳。
“元朗大树下东路塘头埔村小回旋处垃圾桶外。任攞!”Facebook群组“神期食品”今早发布照片,指元朗大树下东路塘头埔村小回旋处垃圾桶外,发现至少三板橡皮糖被弃,全部由纸皮箱及胶膜包装。据图片显示,现场最少有1万包,并附有A4纸列明收货日期是“2016/8/03”,其中一包橡皮糖的最佳食用日期为去年十二月,即是该批果汁糖刚“过期”约一个月。以HKTV MALL的零售价19.5元计算,该批货价值近20万元。
目前,本港所售卖食品的日期标签主要分为“此日期前食用”(use by date)及“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 date)两大类,前者表示食用过了该日期的食物可能危害健康,一般适用于较易腐坏品食,例如奶类食品等。
后者表示食物在该日期前能保持最佳品质,过了该日期并不表示不能食用,可能只是食品的品质或味道会下降,而今次被发现弃置在垃圾站的逾万包橡皮糖,正正属于“最佳食用日期”类别。
由于香港缺乏《好撒玛利亚人食品捐赠法案》,保障出于食物捐赠者免于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使许多准捐赠公司担忧和犹豫,以致拒绝捐出失去商业价值、但安全性和营养价值上仍然适合人类享用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