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要女儿不穿内裤下陪睡 并借机非礼 称受离婚打击犯案囚18月
货车司机与14岁女儿在家独处时,要女儿只穿睡裙不准穿内衣裤与他同睡,并压在她身上,及用震动按摩器非礼她的私处,女儿告知朋友和母亲后揭发事件。父亲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案件今(20日)于区域法院判刑。辩方指被告案发时与妻离婚受打击,但他智力偏低兼患有精神分裂,解决问题能力低而犯案。法官斥他严重违反与女儿诚信,对她构成长久伤害,判他入狱18个月。
41岁被告承认于2019年6月27日猥亵侵犯案发时14岁的女儿X。
女儿每周只回家一次
案情指,被告的妻子有精神问题,X和弟弟入学前已入住儿童之家,每星期回家一次。被告和妻子关系在2019年转差,当日X回家住宿,只有被告和X在单位,被告要求X与他同睡,又不准X穿内衣裤,X只穿睡裙。被告压在X身上和抱起她,X曾叫对方停止,但被告以震动按摩器和手指触摸她私处。X其后告诉朋友和母亲她遭父亲性侵犯,期间她情绪不稳,她亦向母亲表明不想跟随父亲生活,并报警处理。
被告于同年7月被捕,在录影会面中承认以震动按摩器放在X私处外围3至4分钟,以及用手指插入X阴道数秒,事后感到歉疚。被告多年前犯案,被判入教导所。
女儿事后失眠发恶梦
辩方庭上引述被告女儿的创伤报告,指她失眠和发恶梦,不想忆起事发经过。被告的背景报告提到他对女儿造成的悲剧,与婚姻问题和妻子的精神问题有关。辩方透露因为他的妻子不忠,二人离婚,导致被告失眠,需服用精神科药物麻醉自己。精神和心理报告指,被告的智力稍低和患有精神分裂症,解决问题的能力低。
不知如何面对父构成长久伤害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被告认罪和表示非常歉疚,他求情称工作认真和乐于助人。姚官斥他严重违反女儿对他的信任,压在她身上、以震动按摩器和手指非礼她,女儿不知如何面对他,对她构成长久伤害。姚官指被告重犯机会中等,以30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智力稍低和患有精神分裂症等求情因素,减刑至27个月,因认罪扣减刑期后,判他监禁18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0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