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闻法|李家超指正研究 记协:冀妄加非议前先了解新闻界运作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早(1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现正进行法律研究,了解如何订立适合香港的“假新闻法”。香港记者协会今午发声明回应指,本港新闻界一直以来,有“自我规管”的做法,新闻界组织以至各大传媒机构,均会向新闻从业员提供操守守则,并要求遵守。
记协又指,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人士,如对任何新闻处理有所不满,欢迎循既有的投诉制度,向记协反映。记协又期望政府能加深对新闻界运作的了解,在提出所谓“假新闻”的名词,或对新闻界妄加非议前,先行了解界别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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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今早指,2019年时社会出现大量假讯息,如果这类情况持续,便需考虑多种手法规管;不过如果传媒业界自行订立守则、准则去改善问题,规管就可变得更有空间和灵活度。
记协发表声明回应李家超言论表示,公众可于记协网站上,取阅新闻从业员的相关守则。除记协的《记协专业守则》外,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于2000年共同订立《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记协亦欢迎不同界别人士,以上述守则去审视新闻工作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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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个新闻组织均设有投诉机制。记协的“操守委员会”多年来都会接受公众对新闻界的投诉,并邀请有社会名望的独立人士依据《记协专业守则》列明的11项守则审视个案。每项投诉的裁决亦会公开。记协强调,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人士,若对业内任何新闻处理有所不满,欢迎循既有的投诉制度,向记协反映。
记协重申,“专业自主”是本港一直行之有效的制度,亦是各项专业在香港能蓬勃发展的重要基石。而新闻界之所以能作为第四权,全因市民相信传媒能有效监察政府施政;只有获得大多数市民信任的传媒,才会具有第四权的监察功能。记协又希望政府理解,以“行政及立法手段”强行干预“社会契约”式的社会运作,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