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闻法|李家超:如传媒界自订守则改善问题 空间较大较灵活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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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天(1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现正进行法律研究,了解如何订立适合香港的“假新闻法”,他认为2019年时社会出现大量假讯息,如果这类情况持续,便需考虑多种手法规管;不过如果传媒业界自行订立守则、准则去改善问题,规管就可变得更有空间和灵活度。

李家超指如果传媒业界自行订立守则、准则去改善问题,规管就可变得更有空间和灵活度。 (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李家超在商台节目《政经星期六》表示,若要立法规管假新闻、假讯息,必须处理好定义问题,亦需考虑对社会会否带来制度伤害,并需平衡资讯与新闻自由、社会整体利益。

他认为2019年之前新闻工作较为自律,该年出现很多假讯息,例如8月31日警察打死人,是错误引导社会。他指现时政府正进行法律研究,了解外国、实行普通法的国家是如何处理相关问题,分析如何订立适合香港的“假新闻法”,另亦会考虑行政措施、民事手段等等。

他称,如果传媒业界自行订立守则、准则去改善问题,规管就可变得更有空间和灵活度。被问到会否做公众咨询,他称政府愿意开放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