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涉煽动集结案 申保释覆核被拒 求准传媒报道亦不获准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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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前被捕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涉宣传和呼吁本年六四集会,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保释覆核申请今(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由裁判官陈慧敏处理,她拒绝让邹保释。邹亦庭上申请豁免报道限制,同样被拒绝。
被告邹幸彤(36岁)涉嫌于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求豁免传媒报道的限制
束马尾和戴黑框眼镜邹幸彤身穿白色上衣和牛仔裤,开庭时在犯人栏内向公众席兴奋挥手,感谢旁听人士到来。她没有律师代表,今亲自陈词申请保释,以及申请免除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P条,即对报道保释法律程序的限制。惟裁判官陈慧敏一度问及第9P条的内容,后来指出有相关规定,又称目前看不到就社会公正原因,需要容许报道,故不批准其申请。
陈官亦拒绝邹幸彤的保释申请,邹保留每8天保释覆核的权利,将于7月16日再上庭,而案件则押后于7月30日再讯。旁听人士道“彤彤万岁”和“撑住”。
认为与709大抓捕相似
支联会常委麦海华庭后就邹幸彤不获保释表示失望,形容为文字狱,她于今天7月9日进行保释申请,他称多年前内地发生709大抓捕,维权律师和争取民主权利等人以寻衅滋事罪被捕及判监,透露邹幸彤觉得今天香港有出现类似情况。
回应答辩提悼念六四
早前邹幸彤在庭上被问是否明白控罪时,她回应“悼念六四无罪,听得明”。裁判官香淑娴认为案件严重,不批准她的保释申请。邹幸彤曾在社交网站发布七一游行的帖文,被警方指她涉嫌宣传七一的未经批准集结。
案件编号:WKCC259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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