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就六四案被控煽惑非法集结 涉宣传七一游行再被捕

撰文: 朱雅霜 林振华
出版:更新:

七一前夕,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再被拘捕及落案控告。就六四集会一案,邹幸彤原定7月5日报到,惟其亲友指保释遭警方撤销。警方表示今日(6月30日)获得律政司意见后,正式落案起诉邹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她将于本周五(7月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又指有人在网上及社交媒体宣传及呼吁参与被禁止的七一游行,警方怀疑案件与邹幸彤有关,遂再次拘捕她作进一步调查。

邹幸彤6月5日保释后见记者。(资料图片)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陈志昌表示,警方于6月4日拘捕一名36岁姓邹女子,她涉嫌宣传及呼吁市民参加一个拟于6月4日举行的公众活动,惟该活动被警方禁止。她其后获准保释候查,警方今日获得律政司意见后,正式落案起诉她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违反《公安条例》第17A3A条。她将于本周五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陈志昌交代案情。(林振华摄)

陈志昌又指早前有团体申请于明日在维园举行公众活动,警方随后禁止申请,而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维持警方决定,同时警方留意到有人在网上及社交媒体宣传及呼吁参与拟于7月1日举行公众活动,但该活动已被禁止。警方调查后,怀疑案件与上述姓邹女子有关,遂再次拘捕她,作进一步调查。

被问到邹已删除宣传七一游行的帖文,为何仍被指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在上诉被驳回后时隔多少天删除才违法,陈志昌回应指案件仍然调查中,“呢一刻我唔方便讲太多行动细节”,他再次呼吁大众,原拟定维园举行的七一公众活动已被禁止,不要去参与、用任何方式宣传及呼吁他人参与。被问到在七一前夕拘捕邹是否预防性拘捕,为何提前撤销保释,陈志昌称就拘捕及检控的时间,法例要求警方在有足够的证据下,尽快进行落案起诉。而同案另一名被拘捕的男子,陈志昌称其案件仍在调查中,未有任何检控决定。

支联会:要求立即释放邹幸彤

香港支联会Facebook专页今晚约9时就事件发出声明,要求警方立即释放邹幸彤。支联会表示一年一度的“六四”烛光悼念集会自1990年就开始,惟在去年及今年,特区政府借新冠肺炎疫症禁止举办“六四”烛光集会,支联会重申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会和游行权利,有悼念“六四”的权利和自由,并要求立即释放及撤销所有因为悼念“六四”被捕和被检控人士。

(香港支联会 Hong Kong Alliance 脸书专页)

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晚上表示律师已会见邹幸彤,指她留给大家的话是:“此刻穿著《苹果》创刊号的T-Shirt,十分应景。我已无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希望大家 7.1 可以坚持发声。”

本月4日是六四32周年,亦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首个“六四”,警方当日早上拘捕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一名20岁男子,指有人不理会六四集会已被禁止的决定,于社交媒体宣传及呼吁市民参与被禁止的公众活动,涉嫌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及至翌日下午邹幸彤获保释离开警署,她表示批评警方以疫情为由禁止集会、宣传集会、宣传与六四有关的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