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名前宏利保险代理 涉嫌“射单”诈骗75万元佣金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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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7日)落案起诉曾任职宏利人寿保险的两名保险代理,控告两人涉嫌讹称10份保单由其中一人处理,串谋诈骗保险公司佣金共逾75万元,两人已获准保释,下周二(1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昨日(7日)落案起诉宏利人寿保险两名保险代理,控告两人涉嫌讹称10份保单由其中一人处理,串谋诈骗一间保险公司佣金共逾75万元。(资料图片)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落案起诉两人。被告田德浩(47岁),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宏利)前高级分行经理,及另一被告谭文灿(55岁),宏利前保险代理,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田德浩另被控5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

廉政公署昨日(7日)落案起诉宏利人寿保险两名保险代理,控告两人涉嫌讹称10份保单由其中一人处理,串谋诈骗一间保险公司佣金共逾75万元。(资料图片)

涉及共10份保单及9名投保人

田德浩于案发时任职宏利高级分行经理,而谭文灿为其下线代理。若售出宏利产品,经办保单的代理会获发放佣金,而其上线经理则会获发上线经理管理佣金及/或奖金。

本案涉嫌罪行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间发生。其中一项控罪指,田德浩及谭文灿涉嫌一同串谋诈骗宏利,不诚实地虚假地表示谭文灿是经办保单申请的代理人,致使及诱使宏利承保及发出该等保单,以及就有关保单向田德浩及谭文灿支付佣金或其他款项。

案件涉及共10份保单及9名投保人。宏利就有关保单向谭文灿发放佣金共约47万元,及向田德浩发放上线经理管理佣金共约28万元。

涉嫌制造多份虚假文书

余下控罪指,田德浩涉嫌制造多份虚假文书,即上述其中5份保单的投保申请书,而有关申请书看来是由5名投保人签署,意图由田德浩藉使用该等文书而诱使宏利接受它们为真文书。

宏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