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冯律师行遭暂时接管 官准受影响客户取回款项 涉至少约3.1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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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冯律师行疑因有前文员挪用公款,遭香港律师会暂时接管,客户资金亦因此被冻结,多名客户受影响。高等法院今日(7日)颁令指,律师会要在28日内,即8月4日前,准备好支票发还予已提出申索且获接纳的受影响客户,至少涉款3.1亿元,法庭亦同意接管律师行在未来12个月继续接收受影响客户的申索。

法官高浩文指,自律师会及接管的律师行登报邀请受影响客户提出申索后,共收到637个申索,其中已获接受的申索涉款逾3.1亿元,若现时所有已提交的申索获接纳及要退款,黄冯的户口会剩下3000万元予其他尚未提交申索的客户退款。

由于有客户或仍未提出申索,法官同意接管的律师行在未来12个月仍可继续接收申索,但法庭不乐见这些申索,延误现有申索,于是下令律师会要在28天内,即8月4日前,准备好所有支票发还予合资格的客户。

另外,黄冯律师行两名前合伙人伍永雄及阮国强要求取回早前向律师行注入的2300万元资金,当中800万元由他们向财务公司借贷,财务公司亦已入禀追讨,但法官认为财务公司的追讨与客户申索不同,认为不应纳入此案的申索,又认为除了财务公司的800万元,其他款项也应留给客户作申索之用。

案件编号:HCMP8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