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冯律师行遭暂接管 合伙人要求“解冻”部份资金处理交易被拒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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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冯律师行疑因有前文员挪用客户款项,遭香港律师会暂时接管。该律师行其中一名合伙人早前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接管的做法,而律师需重新考虑合伙人提出的方案。该名合伙人亦申请临时命令,要求在处理覆核前,先“解冻”部份资金和文件,让一名律师处理客户去年12月至本年2月的交易转让,今(27日)在高等法院处理。法官听取陈词后,未有批出临时命令。
申请人为伍永雄,答辩人为香港律师会,黄冯律师行的另一名合伙人阮国强被列为利益关系方。
申请人称不涉亏空款项
申请人的律师陈词指,律师会经调查后,指黄冯律师行的户口内有2300万元被亏空,及有一名前文员盗取客户款项。惟申请人指,该笔款项非被亏空,而黄冯律师行亦按律师会要求,把2300万元存入指定户口。
至于前文员涉挪用客户存款,申请人指该前文员并非盗取黄冯律师行户口内的款项,而是疑要求客户开出未有填写收款人的支票,从而涉欺诈。
强调客户资金未受影响
申请人强调,未有证据显示现有客户的资金受事件影响。而律师会现接管的做法,明显效果欠佳。
此外,申请人亦呈上部份客户的联署信,诉说他们的苦况, 又批评律师会权力过大、欠透明度等。
律师会认为现阶段不宜批临时禁令
律师会回应时指,是次为律师会接管的个案中,规模最大。由于相关程序仍在进行,加上现时只有申请人的说法,认为不宜批出临时命式。律师会又指,亏空一事可能只属冰山一角。
法官听取陈词后,认为现阶段不宜批出临时命令。法官并排期于下月11日,处理司法覆核的申请许可。
案件编号:HCAL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