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务管制|陈帆:㓥房租金加幅上限15% 已考虑租户业主权益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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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实施㓥房租务管制的可行性,小组早前已向政府提交报告,当中包括建议“2+2”四年租住权、加租幅度设15%封顶机制等。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7日)于港台《千禧年代》节目中表示,在制定租金加幅上限时,已平衡租户权益及业主私有产权,有关加幅是每两年的加幅,在参考差估署过去20年的数字时,发现有相当多年份的租金加幅都超过15%,其中2011年更增加超过33%,相信双方勉强可以接受,强调法例不希望想作罚则,是为了作出协调。

运房局局长陈帆出席。“㓥房”租务管制相关法例修订记者会。(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陈帆又指,新措施规定租客和业主必须签订标准合约,现时大部分㓥房业主都有与租客签订租约,有关合约条款已对双方权益有所帮助。并认为相信日后情况会更好,未来会透过租客及非政府支援机构监察落实情况,他又指,若双方未有依从法例签定租约,将来亦有隐含条款要求遵守。

陈帆提到,新规管建议已包括水电费等任何公共费用,业主向租户收取的费用总数不可高于业主付出的费用,否则是违法,以杜绝业主滥收水电费用,业主亦要向租客分享整体收费情况,可按比例合理收取。

政府计划落实㓥房租务管制措施,引入4年租住权保障,租金加幅最高15%。运输及房屋局长陈帆重申,加幅不可以超过差估署私人住宅物业租金指数变化。

另外,立法会过渡性房屋及㓥房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郑泳舜于同一节目中说,㓥房加租幅度上限定在15%是太高,应与公屋加租最多10%的幅度看齐,不排除在立法会提出修正案。他又说,业主会在政府落实租管前调高租金,期望政府可利用未来一年收集㓥房租金数据,推出“起始租金”限制,认为差估署要关注是否有足够人手执行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