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科|教育局教材称国安法促进人权 谈宪制关系培养学生爱国心

撰文: 胡家欣
出版:更新:

高中公民与社会发展科今年9月正式实施,不过,教科书未赶及出版,官方教材成为教学关键。《香港01》发现,教育局近日已上载三份有关“一国两制的内涵和实践”课题的简报,当中描述《港区国安法》完善香港法治,又促进香港的人权保障,不损害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谈及内地与港宪制关系时,目标培养学生爱国心价值观。另外,简报采用不少官方资料,例如引用中央电视台(CCTV)片段、外交部网站、人民出版社刊物等。

有通识科教师坦言,社会对落实《国安法》过程存在争议,当教学对象面对高中生,若只列举官方定论,做法似乎并不理想,但考虑到当前社会气氛,对法例并不熟悉,相信业界只能依足官方简报教学。

高中公民与社会发展科今年9月正式实施,不过,教科书未赶及出版,官方教材成为教学关键。(资料图片)
公社科官方简报教材称,国安法促进人权保障。(简报截图)

简报教材指国安法令社会生活恢复平静

公民与社会发展科今年9月在中四级逐步推行,首个课题为“一国两制的内涵和实践”。距离开科尚余仅两个多月,《香港01》发现,教育局在网上资源平台上载三份教学简报,主题围绕香港回归历程、国家与特区宪制关系及国家安全。

在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的学习主题简报中,提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历程,国家安全观的13个重点领域定义、法治与人权的关系等。

简报形容,由香港制定《香港国安法》,而不是把《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等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实施,是“坚持一国两制原则”的体现。

内容续指,《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既“健全完善”香港的法治,又促进香港的人权保障;法例于去年6月30日出台和实施,“有效地止暴治乱,香港社会生活恢复平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及时保障。”

称《基本法》是“授权法” 不存在剩余权力

另外,在谈及“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关系”时,简报提出要培养学生爱国心的价值观。简报形容《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中央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权”,“所有没有授予出去的权力,应属中央,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在“思考问题”一环指出,有人主张中央管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只限于国防、外交事项,除此之外都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范围,简报形容这种观点是错误,并问及香港为何没有剩余权力。

三份教学简报采用不少官方资料,例如引用中央电视台(CCTV)片段,提及国家主席习近平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会议时的论述,又参考外交部网站、北京人民出版社《国家安全知识百问》、国家教育部赠送全港学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读本》等。

教协副会长、通识科老师田方泽认为,教师不熟悉《国安法》条文,相信只能完全参考简报作教学。(资料图片)

通识教师:教材多涉法律条文 内容沉闷

教协副会长、通识科教师田方泽认为,公社科简报教材内容沉闷,涉及不少法律条文及官方资料。他指,并非反对《国安法》,但落实过程存在争议,当教学对象面对高中生,教学目标仍是培养学生批判思考,若只能教授简报教材的官方定论,无视社会对条例的其他意见,似乎并不理想。不过,他指教师不熟悉《国安法》条文,加上考虑到目前社会气氛,相信只能完全参考简报作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