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摸女警臀 被告辩称拍腰纠正坐姿 又称说黄色笑话为沟通
警署男警长涉嫌在港铁站警察报案非礼袭击女同袍案续审,被告今日(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自辩,他称与女事主不时有作咏春“格手”,及碰背聊天等身体接触,他搣事主耳珠和面𣍰时,只为赞她“叻”,认为女事主不会介意。他又否认曾拍女警臀部,明言只是拍腰,并解释只是纠正她的坐姿。被告更直认曾向女下属讲黄色笑话,并说这只是沟通方式,没想过同事是否介意。
被告蔡德祥(53岁)自辩时,承认他曾搣女事主X的面颊及挥动X的手,但否认挥动X的手时碰及她的臀部,又称只拍打X的腰背一下而非臀部。
拍腰为提女下属坐姿不当
被告说,去年6月2日,被告与X两人先是站立聊天,他教导X什么是“不反对通知书”,其间他挥动一下X的手,X随即坐下,约一分钟后,他拍了X的腰背位置一下,提醒X的坐姿不当。然后二人继续刚才话题,在X表示明白后,他赞对方“叻”而轻搣她耳珠一下。
对于被X指他拍打臀部,被告强调只是拍了X的腰间一下,是想提醒X的坐姿会对腰有损害。控方即质问说:“人都畀你掂咗。”又指被告为何不口头提醒,而要直接出手,被告说X当时无表示反对,并说:“出手我觉得无问题㗎。”他亦否认X曾说“唔好”和“好惊”,他又称从无向X讲“用手先可以咸湿到你”。
被告又解释,他平日与X有身体接触,包括搭住X膊头或碰背谈聊,亦有拍X的背脊,及与X玩咏春“格手”,故他作出案中所指对X的举动,是出于“嬉戏”心态,深信X是不会介意。对于搣X的脸颊,被告指是想鼓励她。
被告:讲黄色笑话是沟通既一种
被告又承认,会在办公室对男女同袍都讲咸湿说话,他认为“系沟通既一种。”他从来不认为,在工作期间这样与女同事沟通是不恰当,但在控方盘问下承认,他从来不知同事是否介意他讲黄色说话。
被告于1985年加入警队,案发时为警署警长,于去年3月底调至案发的港铁站报案中心,原定于明年退休,届时可获约200万元长俸。被告信奉基督教,已婚育有3名儿子,大仔现时在美国读大学,二仔及细仔分别在英国及香港读中学。被告妻子连续两天陪同被告听审。
女警透露被告因讲咸湿笑话卷入性骚扰疑云
控方今早传召在同一报案中心工作的黄姓女警员作供,她供称曾目击到被告搣事主X脸颊,时间约2秒,但因在二人身后位置看不到他们表情,亦无听到有笑声。辩方律师问她是否认同被告的举动属“玩”的性质,黄表示不认同,因为“未见过有男女之间在office搣面。”她亦指,被告因讲咸湿笑话而卷入性骚扰疑云,警方内部调查中。
男警供称被告对男女同袍都讲“打人Pat Pat”
控方再传召男高级警员许嘉麒,他在X遭被告拍打臀部后翌日,从X口中得知事件,不过他指,当时X只提及遭被告打到腰,无提及是臀部。他亦指,被告对男女同袍都会讲“打人Pat Pat”,被辩方大律师问到是否认同被告有关说辞是开玩笑时,他称:“我自己都唔钟意听到。”
被告蔡德祥(53岁)否认3项普通袭击罪和1项猥亵侵犯罪。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月27日作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KCCC36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