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报案室向女警打臀搓耳珠 事主供称被告:手打先可以咸湿你
警署男警长涉嫌在报案中心当值时打女下属臂部、摸她面颊及搓揉她耳珠等行为,警长被控袭击及非礼等三项罪名,他否认指控,案件今早(3日)在九龙城裁决法院开审。女事主X供称,被告经常讲咸湿笑话,次数多得她也数不到,案发当日被告拍打她的臀部后,她曾表示:“就算我做错嘢,要打都系用间尺打手板啦。”惟被告回应指:“唔得㖞,用手打先可以咸湿到你。”
被告蔡德祥(53岁)案发时为一名警署警长,驻守港铁红磡站的警察报案中心,为事主X的主管。他否认3项普通袭击罪和1项猥亵侵犯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5月26日,在港铁红磡站警察报案中心内袭击女事主X;被告另被控于2016年6月2日,在上址两度袭击X及非礼X。
被告在报案室内非礼女警
事主X样貌娟好,年约30岁,2011年加入警队,案发时是被告的下属。她供称,被告在案发的两天,分别在红磡站报案室,用左手摸X右边脸,捉住X右前臂挥动使X的右拳打到自己臀部,及用左手用力地拍打X的臀部;另外,被告又曾搓揉她的右耳珠长达2秒。
X指,去年6月2日,她当时坐在椅上工作时,背部与椅背有距离,被告伸出左手用力地拍打她“Pat Pat 中间”,X即时吓到弹起身,并向被告讲:“唔好咁啦呀sir,我好惊呀。”而被告则谓:“无得唔好。”X再向被告说:“就算我做错嘢,要打都系用间尺打手板啦。”被告回应:“唔得㖞,用手打先可以咸湿到你。”
被告被指经常工作期间讲咸湿笑话
X接受辩方盘问时表示,在2016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不时对她及另一名女同袍讲“打Pat Pat”。被告亦会在工作期间讲咸湿笑话,并说:“次数多到数唔到。”
事主X下午接受辩方盘问时,辩方律师指被告去年5月26日被指曾搣X右脸前,X曾与另一名女同袍入被告办公室,期间被告曾说:“再错我就打你Pat Pat㗎啦。”另外,在6月2日,被告曾先捉住X手挥向X的臀部,10分钟内再行至X,拍打X的臀部。律师指出,被告的该些举动只是开玩笑性质,X即回应说:“我认为佢系试紧我底线。”
案件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KCCC36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