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针员工无奖金、花红或涉歧视 平机会:须视乎合理及必要性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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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先后推出豪宅、名车大抽奖等,响应政府的谷针计划,惟赛马会昨日(11日)却传出要求员工在8月31日前打齐两针,否则扣减新年奖金。平机会主席朱敏健今早(12日)在商台节目表示,若雇主为已打针的员工提供奖金,无打针的员工不能领取,或会受到法律挑战,惟最终是否涉及歧视难以一概而论,须视乎有关措施是否合理及具必要性。
朱敏健早上在商台节目《政经星期六》表示,雇主要求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停工,或违反“残疾歧视条例”,须视乎有关行动是否合理和必要。他举例解释,若雇主调派未打针的职员到其他分店工作,员工受到的差别待遇较细,亦可能对雇主业务有帮助,因此合理和必要性较大;惟若雇主开除未打针的员工,则要证明行动的必要性,论述上甚为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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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接种疫苗,问题在于若员工拒绝服务会有何后果,而不同行业的雇主要证明针对员工行动的合理及必要,有不同难易程度,不能够一概而论,例如航空、旅游业有更大理由要求员工打针,因为政府要求员工必须接种疫苗才能复业,但部分行业并无打针才能开业的要求,便未必符合合理及具必要性的要求。
▼部分机构疫苗假期安排▼
至于雇主为已接种疫苗的员工提供奖金,或不向未打针的员工发放奖金或双粮,朱敏健认为,无打针的员工无资格领取有关奖金,有可能会受到法律挑战,惟他续指,但若果有食肆指出,已打针的员工,可接待更多客人或工作时间较长,属于衡工量值的奖励,有可能被视作不涉及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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