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报》︰港终审法院英籍非常任法官何熙怡表明下月离任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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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觉民提出请辞后,英国《泰晤士报》今日(4日)报道,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何熙怡女男爵,在一个网上会议称,将于下月离职,并表明不希望再接受特区政府委任,原因是现时情况下,不知能在何时才能前往香港。
报道引述何熙怡在会议中承认,对于《港区国安法》如何运作至今仍属未知,存在各种疑问。(The jury is out on how they will be able to operate the new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re are all sorts of question marks up in the air.)。但她认为,其他海外法官会继续关注香港情况。
司法机构傍晚表示,何熙怡因私人原因,其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于今年7月29日届满后,将不会续任。若有适当人选,司法机构会继续按《基本法》及《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下的相关条文和既定机制,处理委任建议。  

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何熙怡女男爵将于下月离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剑桥大学格顿学院图片)

据资料,何熙怡现年76岁,于2004年成为首位和唯一一位出任上诉法院常任高级法官的女性。随著英国最高法院于2009年成立,在上议院执掌最高司法职务的法官,成为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于2013年,她成为英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并于2017年成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

另外,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前首席法官施觉民,去年提早两年请辞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一职,获政府刊宪撤销委任。施觉民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访问时直言,辞职的决定与《港区国安法》的内容有关(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司法机构证实,何熙怡以私人原因为由,已向司法机构表明,其任期于今年7月29日届满后,将不会续任。

司法机构强调,根据《基本法》第92条,本港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终审法院非常任普通法地区法官有助香港与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保持联系,他们对香港贡献良多,亦多次获得肯定。

司法机构︰若有适当人选 会继续按既定机制处理委任建议

据司法机构资料,何熙怡请辞后,本港终审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当中,有8名英国籍法官、3名澳大利亚籍法官,及1名加拿大籍法官。

司法机构表示,《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设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名单,担任非常任法官职位的人士的总人数,无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逾30名。若有适当人选,司法机构会继续按《基本法》及《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下的相关条文和既定机制,处理委任建议。

律政司︰港法官审《香港国安法》案时 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香港的司法独立主要是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设旋转门制度,重要的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但未有回应何熙怡是否已提出请辞。

律政司指,“香港法官审理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时,依然按司法誓言及《基本法》下的宪制责任,独立无私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并指《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尊重和遵守包括无罪推定在内的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