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涉藏爆炸品案 首被告称对科学感兴趣 想用TATP做实验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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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两中学生涉在校内藏有炸药品TATP案,今(2日)在区域法院续审。两名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后,首被告黎文光自辩称,一名黑衣人给他一包TATP并称“用火烧佢会好好玩”。他曾搜寻该物品资料,亦曾尝试使用,发现并非如描述般危险,便想带回学校向老师请教,并想与低他两级的次被告一同做实验。至于黎曾在电话通讯中向次被告称“畀狗搞”、“我在果度训左两日,谂住今日将啲炸药攞走,一攞走就濑嘢”等,黎解释“畀狗搞”是指他被两只唐狗舔,其他说话大多是吹墟他身处兵慌马乱之地,以图获得对方尊重。

黑衣人给他时称用火烧佢会好好玩

首被告黎文光作供时指,案发前4、5个月,他在深水埗基隆街拾获一粒类似子弹的物品。由于黎对军事游戏有兴趣,所以把该物品藏在银包,趁机向朋友炫耀。

2019年11月中,他在旺角警署外一间便利店买东西,当时一名身穿黑衣的人士在店外把一包物品给黎,并称:“用火烧佢,会好好玩。”黎因对科学的兴趣,遂带该包物家。

首被告黎文光称,他把爆炸品TATP带回校前,曾在家作实验,发现非资料所指般危险。(朱棨新摄)

曾在家作实验发现非资料指般危险

他返家后打开该钖纸包,发现内有粉未,并传出剌鼻的洗甲水味。他上网搜寻,发现该些物品是TATP。由于网上资讯指TATP性质敏感,他遂把物品放入雪柜。黎之后四度用该些TATP做实验,把TATP放在纸巾或钖纸上烧,甚至直接点燃TATP。在“噗”一声后,该些物品便会消失。他强调,做该些实验是想知得知TATP的特性和危险性。而实验后,他不认为TATP如网上所指般危险。

带回校想向老师请教

他于2019年11月27日,把两包放有TATP的钖纸包带到学校,一包用作向老师请教,另一包则准备和次被告赵旭做实验。他在校内把其中一包交给赵,而黎在赵旭的律师盘问时同意,赵当时不想要,想把钖纸包退回给黎,但黎未有取回。

畀狗搞意指被唐狗舔

庭上又读出黎和赵的应用程式Telegram对话。黎曾提到他于同年10月4日“畀狗搞”。黎解释,当时他随母亲到母亲的的雀友家,遭雀友家中两只唐狗舔,所以向对方称“畀狗搞”。

向次被告炫耀望得对方尊重

3天后,他又向赵称:“快啲散,佢地谂住包抄。”黎解释,当天旺角有示威,而他则在附近食小食“睇戏”,并叮嘱居于附近的赵小心。

黎其后又向赵表示:“我身上有毒气”、“我在果度训左两日,谂住今日将啲炸药攞走,一攞走就濑嘢”、 “要唔要我教你整氯气炸弹”等。黎解释他只是吹嘘,“攞到啲好危险既嘢,好型咁”。他又指,赵较他低年级,想获得对方尊重,因此向对方讹称在兵慌马乱的地方。

两名被告为黎文光(19岁)及赵旭( 18岁),案发时分别在涉案学校读中六和中四。两名被告同被控1项管有爆炸品罪,黎文光另被控1项管有爆炸品罪和1项无牌管有弹药罪。

案件编号:DCCC 3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