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上诉遭驳回 支联会六四游行及维园烛光集会被禁

撰文: 陶嘉心 马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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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限聚令、防疫为由,反对支联会举办六四游行及维园烛光集会。支联会早上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早上(29日)召开聆讯,最终决定驳回支联会六四游行及集会的上诉。

警方以限聚令、防疫为由,反对支联会今年举办六四游行及集会的申请。支联会早前收到警方通知,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 599G 章),反对 5月30日“毋忘六四”大游行,及禁止6月4日“六四”维园烛光悼念集会。

支联会将根据《公安条例》(第 245 章)第 16 条,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期望可让市民可以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悼念 “六四”。

六四晚会连续两年被禁

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连续第二年发出禁止游行及公众集会通知书。

翻查资料,警方去年首次向支联会烛光晚会发出反对通知书,警方当时在信中解释,2019冠状病毒病为一种具高度传染性可致命的疾病,病毒对本地社会构成严重的健康风险,是属于高度迫切的情况,警方称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不单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风险,亦会对所有市民大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故反对集会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