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警方禁游行集会 李家超:破坏国家根本制度属违反国安法
撰文: 林剑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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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以疫情为由,就支联会申请六四集会及烛光悼念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是连续两年六四集会被禁。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27日)于立法会通过选举改制修例后见记者,提及相关事件。
李家超指,任何人不应参与、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否则都属违法。他没有正面回应六四集会及相关口号是否违反《国安法》,但指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以非法手段去破坏、推翻中国宪法下的根本制度,都属触犯《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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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回应“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违国安法
李家超指,有关的集会和游行,属于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不应参与、宣传或公布有关活动,否则可能违法。他指,法庭最近就两宗公共活动的判决,清楚显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不论暴力与否都属违法,法庭亦已判处监禁。他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条例、国安法等,警方都会严肃依法处理。
被问到“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违反国安法,李家超没有正面回应,指警务处处长是按公安条例考虑、按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做出决定后该活动就是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参与就是违法。
记者追问下,李家超重申不在此讨论“某些行为是否违法”,只表示根据国安法,任何人如果组织、策划、实施,以非法手段去破坏、推翻中国宪法下的根本制度,都属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他指,会严肃根据法律处理违法行为,尤其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