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限一个月处理教师投诉、更改匿名准则 教协批不合理促收回
教育局上周五发出通函,为学校提供“调查注意事项一览表”,及“学校调查报告范本和样本”,要求学校须在接获投诉后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又指如属匿名投诉,无需决定跟进,也要存档纪录。
教协今日召开记者会指,过往官方指引订明,校方可以考虑不受理匿名投诉,批评当局在无公开咨询学界情况下,以“一览表”形式,擅改指引规定,过程“黑箱作业”,漠视学校处理相关投诉的压力及行政负担,要求局方立即收回有关改动。
教育局在官方网页发表文章反驳,不点名批评有教师工会的指控,重申有关文件只供“参考之用”,务求令调查工作更为顺畅,认为批评“给人罔顾专业、偏袒护短的感觉”,对此表示极度遗憾。
不受理匿名投诉须存档 教协批无视对学校造成巨大行政压力
教协指,根据《学校处理投诉指引》规定,学校一般可以考虑不受理匿名投诉及非由当人事亲自提出的投诉等。
不过,教育局上周五新发表的“调查注意事项一览表”及“学校调查报告范本和样本”,却改变原有调查准则,要校方考虑所有匿名投诉个案,即使校方最后认为毋须跟进,也必须列明原因,存档纪录,也不让教师知悉投诉是否匿名。
教协批评,要求校方接受匿名投诉,变相降低投诉门槛,也鼓励匿名恶意投诉,削弱学校的自主权,对学校造成巨大行政压力,做法也对教师并不公道。
教协指,不论是本地的教师或其他专业规管机构,或是英格兰、苏格兰等外国教师规管机构,全部都采用实名投诉制度,并且一直行之有效。以本地机构为例,香港社工注册局、申诉专员公署都有法例订明不受理匿名投诉。
促收回投诉处理改动 倡成立法定专业议会
另外,当局“调查注意事项一览表”指,校方在接获投诉起一个月内,将回复投诉人的副本及调查报告,提交予教育局跟进。教协指,《指引》建议学校完成调查及处理上诉的时间分别两个月,即使当局调查一般都需时四、五个月以至更长,批评一个月内完成调查的要求不符现有规定,罔顾现实,强人所难。
教协要求教育局立即收回改动,并呼吁学校沿用原有《指引》订定的建议及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不受理匿名及未获授权的第三方投诉。教协亦倡议,成立法定的专业议会,规管教师注册及操守。
教育局:调查一览表及范本供参考之用
教育局在官方网页“政策多面睇”专栏发表名为“优化学校投诉管理安排正面睇”文章,称上周向学校提供“调查注意事项一览表”及“学校调查报告范本和样本”,“供参考之用”,务求令调查工作更为顺畅。教育局不点名批评有“教师工会”妄指有关指引不公道,“给人罔顾专业、偏袒护短的感觉”,对此表示极度遗憾。
当局反驳,若不要求校方一个月内回复投诉,反问如何体现急事急办;又指万一个别教师专业失德投诉属实,有关学生每日或受到影响,甚至受到伤害;相反若投诉不实,长期指控对有关教师亦不公允。
需加快处理涉嫌违反专业操守个案
当局指,投诉偶有出现极其复杂的情况,若有需要,学校可提出需较长时间调查,当局会视乎情况考虑申请及向学校提供支援。局方又指,会检视有关的内部程序,在确保被投诉者有机会申述及充份考虑所有相关资料的原则下,加快处理涉嫌违反专业操守的个案。
另外,教育局续指,使投诉不具名,当局有责任严肃跟进,要求学校进行调查。局方强调,学校须考虑投诉内容的性质和严重性,按校本机制决定是否跟进匿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