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博士生遭警查身分证 认为涉不合法 与律政司达共识取消覆核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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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博士生吴嘉伦与工会成员去年5月摆街站期间,遭警员查问。有警员怀疑吴是非法入境者,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吴认为警员做法不合法和不合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引用的《入境条例》相关条文属违宪。案件原定今(25日)在高等法院审理,吴和律政司达成共议,案件不再继续进行,法官遂批准撤销案件。

申请人吴嘉伦,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和律政司司长。

质疑警查证与入境管制无关

吴早前在申请书指,警员怀疑他是非法入境者,但实非查阅其身份证的真正理由,而查阅身份证亦非与入境管制有关,认为警员做法属非法。吴又指,若《入境条例》准许执法者要求他人出示身份证,但目的与入境管制无关,是违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案件原定今天审理,但吴和律政司均没有派代表到庭,法官周家明庭上透露,已收到双方的书面通知,不会继续本案,遂撤销案件。

投诉警察课更适合处理

法官周家明在判辞透露,律政司去年11月去信吴,指不争议引用《入境条例》17C(2)时需与入境管制有关,而投诉警察课为适合的途经处理是次投诉。

法官最终根据吴和律政司草拟的命令,作出多项颁令,包括引用《入境条例》17C(2)要求他人出示身份证时,需与入境管制有关,又批准吴的司法覆核不会继续进行。法官又下令律政司需支付吴部份讼费。

案件编号:HCAL15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