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科大生称被催泪弹袭击向一哥索偿 FB吁争取守卫法治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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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引发激烈警民冲突。一名科大博士生称早前参与民阵举办的和平集会,惟在未收到任何警告下,突遭警察以催泪弹袭击。他因而于上周五(14日)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警队“一哥”卢伟聪就精神损伤索偿5万元。他亦在个人Facebook上吁大家一起出来争取,守卫香港法治。
申索人为吴嘉伦,被告为警务处处长卢伟聪。
指警未作警告发泪弹
申索书指,吴称在出席由民阵主办的和平集会,其间得悉附近或会发生冲突,故移动至夏悫道一带,以免卷入驱赶。惟他未收到任何警告下,被卢伟聪或其代理的指示下,遭警察以催泪弹袭击,其人身及精神因而受损。
就精神损失索偿5万元
申索书指,吴对人身损伤不作追究,精神损失则估计共103万,而为了符合小额索偿的条件,仅追讨当中的5万元。
吴今日凌晨在Facebook表示,香港的司法显然胜于内地,但与完善尚有大段距离。他认为向警监会投诉并无成效,而一般人亦难以支付入禀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作民事申索的费用,故决定透过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他又吁大家一起出来争取,守卫香港法治。
案件编号:SCTC252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