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律师吁勿因政治立场为警加罪名 消防与警已尽力拯救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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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凌杰前年6月堕毙的死因研讯今(24日)续,代表警务处长及消防处长的律师结案陈词。警方代表律师指,不应单凭政治立场向警方加上“莫须有”罪名,否定其付出的努力,警员是尽本分拯救生命。熊提及警方拒让时任立法会议员邝俊宇和梁对话,外界指如果邝能阻止梁堕楼,悲剧可避免,熊认为上述的“如果”只指向美好结局,仅是“一厢情愿的愿景”。代表消防的律师亦指,当日消防人员与警方各负责不同工作,惟梁突改变堕下,消防人员已尽力拯救。

死者梁凌杰(终年35岁)于2019年6月15日从金钟太古广场4楼外的平台堕下,送院不治。

代表警务处长的大律师熊健民结案陈词时,先向死者家属表示婉惜及深切慰问。他指事发为星期六,有休班警员赴现场帮忙行动,社会上充斥“少做少错,唔做唔错”的工作风气,反问他们是否“食饱饭无嘢做”,他指出警员目的是救人,尽自己本分拯救生命,又称不是要赞扬警方有多伟大,但不应单凭政治立场向警方冠以“莫须有”罪名,否定其付出的努力,这样并不公平,也不是事实。

代表警方的大律师熊健民称,有人指如果邝俊宇当日能和梁对话,劝阻梁堕楼,可避免悲剧发生。熊指这“如果”只指向美好结局,是“一厢情愿的愿景”。(陈家怡摄)

基于不同理由决定拒邝与梁见面

现场有热心市民欲劝服梁轻生念头,正如警员供称,熊向他们表示谢意,但基于不同理由他们均被婉拒,包括时任立法会议员邝俊宇。身为公众人物的他遭警方拒绝,引起外界质疑,加上同为社工的邝曾劝退企跳人士,有人指如果邝能和梁对话,劝喻及阻止他堕楼,可避免悲剧发生。熊表示,上述“如果”只指向美好结局,是“一厢情愿的愿景”。

邝与梁并不认识

熊提出万一对话期间,梁堕下或以𠝹刀伤害邝,甚至双双堕楼,问在座会否反过来批评警方轻率做法。熊引述邝同意当时未必可成功劝服梁,他无受过危机处理训练,而在过往成功个案,他都是认识事主的家属。是次邝对梁一无所知,不知梁手持𠝹刀,邝一心只想救人,惟警方须保障各人安全,因此拒绝现场人士接触梁是合情合理,有必要的。

梁突然爬出此料不及

熊重申警员游说梁时,事情是向好发展,梁爬出去后才急转直下,是始料不及,坊间的批评属事后孔明,消防员和警员已尽最大努力拯救,不应以成败评论消防和警方表现。他提到梁当时并不配合,令救援工作逆水行舟,事倍功半。

熊称,如警方有所不足,处方乐意接受建议改善。熊表示希望避免同类事件发生,认为不论政治立场,任何生命都是重要及应该珍惜的。

消防与警当日共同行动

代表消防处长的大律师陈碧琪结案陈词指,当日警方谈判组和行动组,以及消防三方共同行动,行动的计划和目标清晰一致。以警方游说为大原则,消防分别在高空及地面设定救生工具及气垫,当事主体力不支、有堕下危险时才会抢救。

代表消防大律师陈碧指,梁当日突然改变主意爬出铁架,前线人员均此不及,但他们面对这突发事件,已作出临场应变,并已尽力,遗憾未能成功救援。(资料图片)

梁当日堕楼时,在场消防员已立即作出反应。(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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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可预料梁何时堕下

陈指,作为防御性的气垫因为行人路的长栏杆阻碍,故只能放于行车线。消防考虑若拆卸栏杆,梁堕下时地面人员会走避不及,更需时50分钟,延误放置气垫,无人可预料他何时堕下。消防员曾评估梁有可能跌落一米多外的气垫上。陈续指其他方案不可行,例如气垫搁于栏杆会失去保护作用,须于平面使用气垫难以叠放等。尺寸细小的气垫承受力也较低,本港或不适用。

消防临场应变已经尽力

陈提到梁突然爬出铁架,有堕下风险,消防即时上前试图拉他返回平台,但他挣脱消防员。如梁不挣扎,消防员有信心拯救他,但他不幸堕楼,最终不治。前线人员面对突发事件临场应变,已经尽力,遗憾未能成功救援,她代处方表示难过。

提陪审团不要判断某些人背后有阴谋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总结证供时表示,本案与反修例相关,提醒陪审团不要基于某些观点,判断某些人背后有原因或阴谋。高伟雄明早继续引导陪审团,其后陪审团将退庭商议裁决。

案件编号:CCDI-481/2019(DK)

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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