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屡被不良营商者诱骗 张超雄斥缺乏监护机制

撰文: 梁芷君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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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理逼中度智障女子签下贵金属买卖合约和授权书,被裁定作出具威吓性营销行为罪成,周三(29日)于西九龙法院被判入狱一个月,成为首宗能力不足人士受骗,而被定罪案件。
这类案件屡件不鲜,早前有智障人士被迫签下逾十万元的健身合约,但被定罪的不多。智障人士被骗徒看中,原来香港缺乏保障法例,也成为帮凶。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过往曾协助有轻度智障人士被健身中心诱骗签下健身课程的个案,注意到香港的智障人士,容易堕入这类商业陷阱。(资料图片)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解释,现时香港制度下,所有超过18岁以上的智障人士,不论智障的程度,在法律上均没有监护人。一些智障程度较轻微的人士,他们仍可上班、签合约等,一旦遇上不良营商者向他们埋手,他们可能不懂如何处理,亦不明白合约和买卖的详情,从而被骗而签下合约,变成不法之徒犯案的工具。

张超雄:监护制度可能骗子过唔到关

张认为当局可参考美加等国的做法,设立一套监护制度,安排智障人士在18岁成年前后作测试,以鉴定智障人士能力的程度,找出他们在何种情况下,需要监护人协助,从而由法庭委派监护人。张形容,外国相关制度的的法律程序严密,骗子“过唔到关”,故建议在港也应考虑实施同样的制度。

在实德金业经纪强迫中度智障人士买贵金属一案中的26岁女事主,因为得到热心食客的帮助,及时阻止她签下合约,从而未有任何金钱损失。但案中被告不认罪,她要出庭作供,她在庭上称跟被告会面时很惊慌,令她二次创伤。

案件频频 智障人士被骗签下昂贵健身课程

但不是每名事主都如这名女事主般能避过金钱损失,已结业及被高等法院颁令清盘的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今年曾被消委会点名批评其营商手法,指该中心有健身教练,曾迫令智障、自闭症人士,或精神能力不足人士签下昂贵的健身课程合约,金额更有高达数十万元,有些更被指带该些人士到财务公司借贷或签卡,该些人士最终不但未能完全享受已缴付费用的服务和课程,更无故欠下财务机构数十万至逾百万元债款无力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