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为赚生活费伪造推荐信求职 认欺骗被判社服120小时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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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3次文凭试才如愿获港大取录的29岁青年,一心揾工赚学费及生活费,竟然伪造2封律师行推荐信,搏取九龙木球会聘用他当文员,东窗事发后,青年被控1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青年本月初认罪,今(29日)求情称因为对法律无知而犯案,已向木球会偿还非法赚取的3900多元工资。官指本案有一定严重性,但考虑到青年初犯,需继续学业,终判120小时社服令。
被告叶家铭,29岁,报称港大文学院一年级生,承认今年7月7日向九龙木球会呈上2封伪造的推荐信,讹称他于2007年至2013年在“杨宝林黎雅明律师行”任职法律文员。木球会职员信以为真,以月薪11000元聘用叶为初级文员,其后木球会向律师行求证,始发现受骗报警。叶工作了10天就遭解雇,他亦主动向警方自首。
三考文凭试入港大 家人拒资助
被告曾于庭上解释,他考了3次文凭试才考入港大文学院,但家人因他多次考大学失败,早已停止提供学费和生活费,他想自力更生,在开学前赚钱才冒险犯案。辩方今补充,叶虽然对法律无知,但有深切悔意,而他本身亦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受教之人”。叶已全数赔偿木球会,希望能以社会服务令抵过,回馈社会。
裁判官指本案有一定严重性,但叶有良好背景,今次是第一次干犯刑事罪行,而且将会继续学业,故接纳感化官建议,判120小时社服令。
案件编号:KCCC433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