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贫女高材生售冒牌手机壳判守行为 官:企返起身不要气馁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被告叶雯恩(右)承认卖冒牌电话机壳被判守行为。(梁芷君摄)

现于大专院校攻读法律及行政课程的女生,因家境清贫,中学时期开网店出售卡通手机壳赚钱支付补习费,惟她在淘宝购来的机壳为伪造商标货品,在一次交易时遭海关放蛇拘捕。女生早前于观塘法院承认管有及出售伪造商标货品两罪,女生中学校长及老师见报道后,为女生撰写求情信,力证女生品学兼优,对她犯案感痛惜。裁判官判刑时亦指,她在法庭处理顽童众多,从未见过如本案被告,曾获学校嘉许58个优点,劝谕女生要“企返起身,不要气馁”,今(28日)判女生自签1000元,守行为12个月。

裁判官吴重仪判刑时指,被告叶雯恩(19岁),一直是个好孩子,表现良好,获老师及校长支持。法庭过往处理的被告多为记大过、小过的顽童,更多人是被记缺点,坦言第一次见有年青被告在校所记的都是优点,对雯恩犯错感到十分可惜,叮嘱她不可再犯。

希望她不要因本案而跌倒,要企返起身,不要气馁,考大学有阻滞,但要自强不息,再来多次,而且年纪尚少,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要勇往直前及追求理想。
裁判官吴重仪

吴官续说:“做到律师当然好,但行行出状元,每份工作都对社会有意义及贡献。”吴官又引述被告的感化报告指,雯恩操行非常好,报告正面,案件为她的最大错误及污点,并已深切反省,故认为雯恩不需要感化,望她守行为,尽快更新及洗底。

被告叶雯恩在听取判辞时不停拭泪,女保安见状即为她送上纸巾。

中学校长老师主动为被告写求情信

辩方求情时指,雯恩的中学校长看过报道后,亲自致电她,并为雯恩写求情信,又称赞她表现优良,乐于提携后辈,对她犯案感到惊讶、痛惜及难过。雯恩的22位中学老师亦联署致函法庭,指雯恩是个积极、乖巧及尽责的女生,帮助后辈。律师指,众老师愿意为她“行多一步”为她写信,可见被告是位受老师尊重的学生。

律师今亦呈上被告中五学期的成绩表,显示考获全班第十名,以证涉案的手机的确是被告有好成绩而获表哥奖赏的。吴官看后亦决定归还涉案电话予被告。

被告曾在公开比赛获“最佳律师”奖

被问及是否感轻松及松一口气时,雯恩离庭时只点头示意,而问及会否担心前途,她则未有回应。

律师早前求情时指,被告曾在两届香港中学生模拟法庭比赛夺得“最佳律师”奖,而且一心向法律界发展,求情时并呈上一叠被告中学时在校内校外比赛所夺的奖状,包括曾在辩论比赛中得到最佳辩论员奖,亦是校内风纪队长,一直深得师长疼爱,更获校长推荐入读大学;但不幸地,在“人生第一个最重要考试”即文凭试期间,受本案缠扰,令她成绩未达标无法入大学。但她矢志向法律界发展,正于大专院校修读法律及行政课程。

被告叶雯恩在听取判刑时一直在庭内拭泪。(梁芷君摄)

被告来自单亲家庭 父亲因工伤失业

律师又指,被告来自单亲家庭,母亲早已离家,父亲因工伤而失业,她尚有十六岁在学弟弟,一家三口靠综援维生,因无力支付补习费才铤而走险犯案,现已知愚蠢及感到后悔。

案情指,海关人员在去年十月发现被告于网上出售翻版卡通人物手机壳,遂佯装顾客相约被告在港铁站交收,并在她现身时将她拘捕,警诫下被告直认半年前开始在淘宝购入涉案手机壳,再放到网上转售,每月获利八百至一千元,她不知是翻版货,以为是厂货;海关同日到其家,搜到另外十三个同类手机壳。

案件编号:KTCC 3609/2016